妻子在丈夫死后已经把财产全部拿走,只剩下房子。改嫁九年之后回来和自己孩子争房子。妻子还有权利来争么?
丈夫死后,妻子改嫁九年后还有权利回来分房子么?
丈夫死后,妻子改嫁九年后还有权利回来分房子么?
答案:6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6 07:42
- 提问者网友:疯子也有疯子的情调
- 2021-02-25 11:1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秋
- 2021-02-25 12:38
没有权利;
继承权的时效只有2年。超过2年视为放弃;况且,当初带走的财产应有小孩的25%;
继承权的时效只有2年。超过2年视为放弃;况且,当初带走的财产应有小孩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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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2-25 17:33
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是妻子就有一半的房产权。如是丈夫个人财产,妻子有继承权,但九年了未实际占有使用,应该超过诉讼时效了
- 2楼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2-25 16:09
改嫁了应该是没有吧,但是丈夫的小孩有继承权。
- 3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2-25 15:38
看房子属于谁吧,如果当初是属于前夫的。那么从遗产法定分割的角度,是可以分到一部分的。
建议你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权利。
- 4楼网友:渊鱼
- 2021-02-25 14:34
法律上,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死者没有遗嘱的话配偶就是法定继承人。但事隔九年之久,早就过了诉讼时效,现在在来要求继承权得不到法院支持。
道义上,妻子在丈夫时候拿走全部财产,又未经到赡养和抚养义务,现在来争财产。不符道义,传统道义应谴责这种行为。
- 5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2-25 13:34
丈夫死后没有进行夫妻财产分割的,之后改嫁还是有权来分房子的。前提是该房产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为夫妻共同的财产。尤其房产证为夫妻双方名字。
如果没有房产证明,但房产确实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购买的,有权请求,但是由于时间很长,已经过诉讼时效,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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