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您的留言的,我想,我需要您的帮助!
我是汕头市人!我07年未婚生育了一个女儿,跟男友在乡下摆酒同居了一年多,由于两人性格不合,我们分开了,孩子在男方家照顾,但由于孩子在他家得不到过多的照顾,导致影响到孩子性情各方面都比较孤僻内向,于是从今年起我接过来我家给我妈妈带,而我在在广州打工,可是孩子已经三岁多了,也读了半年的幼儿园了,户口却一直没进!现在孩子的父亲连一分钱的赡养费也不肯付,户口也不愿意进,对于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他吗?由于我收入不高,但我也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我还有别的办法来解决吗?现在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进我这边的,该怎么办手续,大概罚款多少呢?
或者有没有免费的妇联可以帮助我呢?我想趁今年人口普查可以尽快把这件事办了。
问题比较多,烦请您可以为我解答!万分感激!
国内已经不承认所谓“事实婚姻(没有登记注册,单摆酒、拜天地等民间形式的婚姻)”,所以除非男方自愿(或你能“合法取得”)男方的染色体(DNA)经过法政部门鉴定,确定该男子是孩子的生物学意义父系(亲生父亲),你才可申请索取孩子的抚养费——至于你个人的抚养费(俗称安家费或生活费),由于没有登记,不是合法婚姻,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至于孩子户口问题:只要确认是你的孩子(这个比较简单,凭出生证明或其他有效医学证明就可确认),就可以凭该证明和你的户口本回到你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
重点注意:根据现行法律,国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把罚款和入户口挂钩——也就是入户口与罚款是两回事;而且本次人口普查是会办理入户的,而且除了必要入户费用外不征收其他费用(含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计生罚款)。
但计生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非婚(含未注册结婚和婚外)生育,以及超指标生育,皆为超计划外生育(超生)。超生者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这笔罚款你还是必须要缴交的,如果有实际经济困难,可向所在地计生部门申请分期缴纳!
至于缴纳标准,则按双方目前户口所在地居民平均生活收入标准倍数收取(夫妻双方或孩子父母双方户籍地各自计算),具体各地不同:例如我们广东佛山南海这里,第一个计划外生育孩子就要双方共缴纳介乎11-25万一个左右(各镇街居民收入不同,因具体而定)。你们那里具体怎么算可向所在地计生部门咨询。
如果在女方户口所在地,为新生婴儿报出生户口,请持下列证件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当场办理即可:
1.婴儿医学出生证明;
2.生殖服务卡;
3.结婚证;
4.父母一方的户口簿(新生儿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报户口)。
你们没有结婚证所以也没有到街道办事处申领“生殖服务卡”,因此建议你们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部门办妥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手续,然后持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部门相关手续和婴儿医学出生证明、父或母一方的户口簿(新生儿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报户口)在工作日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当场办理。
对方必须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