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导致左手腕粉碎性骨折,接骨后医生说己无大碍,但会有后遗症,三天后,自称为院长身着便衣的医生重新审核CT称骨位不够好,重新接会更好,又重新把接好的手腕弄断再接,等片子出来之后又说还没有第一次好,第二天又弄断接了一次,第三次接的时候两个医生按着病人,病人都快痛晕过去,等片子出来之后,医生称马马虎虎,就这样了,也未给明确答复是否更好了,问他是不是比第一次好,他就说:“不能再接了,再搞断接就只有做手术,而且手术是做好还是做坏也不知道,有可能手都废了.”
有懂医术的分析一下,象这种情况,一个骨折活生生的扯断接了三次,复元的是不是会比第一次更差且后遗症更加严重?
有懂法律的,后面白接的那两次可否跟医院讨要补偿?如果以后造成后遗症是否能定位为医疗事故索赔?
手碗粉碎性骨折,都是一些麻烦的问题,后遗证是肯定的。碗关节是活动的地方,粉碎后恢复好也会活动受阻,没有先前的灵活。如果骨头碎裂不严重就可完全恢复…反之就很难了。
出现这种情况是很正常得 不可能要求医生一次就成功 因为骨头不是做手术 只通过外面来调整位置 出现位置不良非常正常 而且这两个医生还算是比较负责 发现第一次位置不好就重新接起了 有些觉得位置还算可以虽然不算太好也就算了 腕骨骨折复位两次是非常正常现象 因为复位好了不会知道位置怎么样 只有通过照片才能看到 如果照片出来位置不好 那么又只有重新复位 过程都是这样 没有办法
应该不算医疗事故索赔
理由:你的这种腕部骨折一般首先采用手法复位,也就是不开刀,只是凭骨科医生的经验靠手的感觉把你的骨折的部位对回去,然后打石膏固定 让它自己长,所以 同样的骨折 可能出现不同的医生复位 愈合后恢复不一样的情况!只要有骨折都可能造成后遗症,不能认为 只要有后遗症就是医生的责任,所以不算医疗事故
但是你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
一般来说 复位后应该马上复查X片以检查复位效果是否良好 如果不好要当时立即重新复位!
而院方第一次是复查后没有再进行重新复位,那么我们默认应该是效果不错 可是第三天却要重来!结果造成第二次的失败,这是过失!可以要求补偿 第三次同样存在问题 为什么,{等片子出来之后又说还没有第一次好,}却不立即复位却要再等一天 ? 是院方(尤其那个院长)的过失 不是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