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案例分析】关于物权法的案例分析求助甲有一辆汽车价值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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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6 11:01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02-05 19:06
【物权法案例分析】关于物权法的案例分析求助甲有一辆汽车价值12万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2-05 20:13
【答案】 (1)乙、丙的抵押权都成立;因为这两个抵押合同都是有合同相对双方,在他们正确真实的意思表示下,以汽车抵押为标的,订立的书面合同,已经符合合同成立要件.
(2)若成立,丙优先.因为在抵押合同中,一般动产的以物品交付为生效要件,汽车作为特别的动产,物权要求进行登记,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在这两个抵押合同中,双方都进行登记,所以以登记在先为优先.
(3)不能,因为在抵押合同中对抵押物所有权转移做预先约定的条款称为流质条款,该条款无效.
(2)若成立,丙优先.因为在抵押合同中,一般动产的以物品交付为生效要件,汽车作为特别的动产,物权要求进行登记,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在这两个抵押合同中,双方都进行登记,所以以登记在先为优先.
(3)不能,因为在抵押合同中对抵押物所有权转移做预先约定的条款称为流质条款,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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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大漠
- 2021-02-05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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