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加名卖掉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4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1 18:09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3-11 14:33
婚前公婆出资买房,婚后老公在房产证加了我的名字,最近要换房要把这套卖掉再买,想问下卖了后钱存在老公户名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卖了存在公婆户名如果要离婚,我能起诉是财产转移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逐風
- 2021-03-11 15:03
第一,因房产证加了你的名字,因此房产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出售的此款存在你们夫妻二人任何一方账户上都是共同财产。
第二,如果你们将售房款存在公婆账户上,视为你们夫妻二人对公婆的赠予。但是如果丈夫私自将钱存在公婆账户,你可以否定,要求将此款存在夫妻二人的账号上。如果与丈夫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丈夫,申请法院对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二,如果你们将售房款存在公婆账户上,视为你们夫妻二人对公婆的赠予。但是如果丈夫私自将钱存在公婆账户,你可以否定,要求将此款存在夫妻二人的账号上。如果与丈夫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丈夫,申请法院对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鸽屿
- 2021-03-11 18:01
属于。
- 2楼网友:执傲
- 2021-03-11 16:23
1、婚前公婆出资买房,登记在你老公名下,该房未你老公个人财产。但是婚后你老公加上你的名字,视为对你进行赠与,也就是又变成了你们夫妻共有。
2、换了之后再买,也是你们夫妻共有的,你可以起诉财产转移的,而且可以要求多分该房屋。
- 3楼网友:罪歌
- 2021-03-11 15:31
房子加了你名字,就视作男方把一部分住房产权或是一半产权赠与了你,你就是该房产共有人!卖掉该住房,得到的钱款,是你和你男人两人共有财产!你男人转移钱款,必须征得你的同意,你可以依法主张你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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