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本市某工地销售建材一批,价值1280000元。
(2)为了保证及时供货,双方议定由该商店动用自己卡车向工地运送这批建材,取得运输费14040元。
(3)该商店承接了某家商店的安装、装饰业务,当月取得安装、装饰费960000元,并实行单独核算。
(4)该商店当月外购货物,取得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5362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商店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1)向本市某工地销售建材一批,价值1280000元。
(2)为了保证及时供货,双方议定由该商店动用自己卡车向工地运送这批建材,取得运输费14040元。
(3)该商店承接了某家商店的安装、装饰业务,当月取得安装、装饰费960000元,并实行单独核算。
(4)该商店当月外购货物,取得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5362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商店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1销项税:1280000乘以0.17=217600
2销项税:14040乘以0.07=982.8
3,应交营业税。
所以应纳增值税=217600+982.8-75362=143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