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结婚时买的房子,钱是爱人拿的,但房子名字是写我的名字】
结婚以后爱人就不挣钱了,因为房子的问题我把房子卖了,刚卖的第二天,我爱人就大哭管我要钱,我给他一万当时出于感情,等在买房子时,我从我姐姐那借了一万。孩子出生以后,爱人出国3年杳无音信,电话也不打,打也是很好的,3年不超过10次,这期间他的妈妈每个月给300,第二年给400第三年给500,在第3年时他才给我寄来生活费1万元,然后就在没有给过一分钱。今年他突然回来在家待了不到7天,说是不能在家待了,然后又是杳无音信,这期间逼的我没有办法我在努力学习,又取得了另一个文凭,我在努力调工作,当时真的很伤心,也是真的看透了,够了,我办工作需要花钱,我对他妈妈和他打电话说如果还有夫妻感情就帮我这个忙,如果不帮那就离婚吧,到最后他妈妈给我了一万。
当然真正花钱不是这一万,我爱人现在还是杳无音信,对孩子一点也不关心
现在他家是只有我爱人的爸爸在家,其他人都杳无音信。电话关机找不到人
这种状态我想离婚,请问,法律应该怎么判?
因为工作还在等信中,我爱人的爸爸居然给我打电话说让我让办事人退钱给,
请问当时是我说你俩能不能帮我?
我没有说借
我给我爱人的一万,我爱人到现在也没有给我
他家里人既然这么绝我给怎么办?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一分也不给了
从他儿子这次回来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