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2月29日发生收入,账上一点都没涉及此业务。发票已由税局代开,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已经由对方代扣代缴过了,09年年报我怎么调整这三个税。
我的理解是在年报中主表里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里填上,因为我没有找到其他表中能调整此项的地方。
营业税金及附加跨年处理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21:03
- 提问者网友:沦陷
- 2021-02-22 05:3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大漠
- 2021-02-22 06:13
对方代扣代缴应是你公司抬头,现在处理应按错账处理,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做,年报按调整后的金额做,相关数据都应有变化,该项不需调整,只将最终数填上即可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2-22 06:48
用红字凭证冲回原来错误的凭证,然后才做正确的凭证。
这里边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不过没有跨季度,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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