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被告私家车不知牌号法院可以执行吗?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2 08:41
- 提问者网友:佞臣
- 2021-01-02 05:02
提供被告私家车不知牌号法院可以执行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逐風
- 2021-01-02 05:24
可以执行的。
如果当事人只知道被告或被执行人名下有私家车,但不知道具体的车辆号牌的,可以向法院提供信息,由法院根据被告或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到所在地的车管所查询其名下所登记的车辆信息。
如果法院查询到对方名下车辆的,即可裁定予以查封,并由车管所协助办理查封手续;如果到了法院执行阶段的,在扣押到该车辆后,如果对方不能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睥,则可以对该车辆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如果当事人只知道被告或被执行人名下有私家车,但不知道具体的车辆号牌的,可以向法院提供信息,由法院根据被告或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到所在地的车管所查询其名下所登记的车辆信息。
如果法院查询到对方名下车辆的,即可裁定予以查封,并由车管所协助办理查封手续;如果到了法院执行阶段的,在扣押到该车辆后,如果对方不能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睥,则可以对该车辆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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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1-02 06:14
应该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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