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岁没有劳动合同在下班的路上出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0 03:17
- 提问者网友:玫瑰园
- 2021-04-09 15:15
六十三岁没有劳动合同在下班的路上出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4-09 16:41
六十三岁没有劳动合同在下班的路上出意外死亡,按现行规定,不算工伤死亡的,但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因工伤亡的,法律依据参考如下: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4-09 18:05
如果是员工下班之后,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致死的,如果员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工亡)待遇;如果员工本人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