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汇算清缴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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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萌卜娃娃
- 2021-03-04 16:12
社保汇算清缴怎么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封刀令
- 2021-03-04 17:06
问题一:社保汇算清缴网上怎么申报 一、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范围
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的范围是指《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金政发〔2005〕104号)规定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即市区2008年度实施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办法的网上申报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全部由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应征数的缴费单位不列入汇算清缴范围。
二、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
(一)各纳税(费)人应在2009年2月1日至5月30日通过互联网络(金华财税网www.jhcs.gov.cn)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系统,向主管地税部门申报《金华市区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表》及《扣除项目一览表》的相关内容, 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自行打印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纸质申报表,随税收征管档案一并装订成册后上报主管地税部门。
(二)对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应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于2009年6月15日由地税部门统一向各纳税(费)人委托的缴费帐户扣缴,请各纳税(费)人在委托帐户中存足应补缴的金额,对由于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各分局在2009年7月31日前做好汇算清缴报表汇总和总结工作。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费源结构的分布情况,增减变化及原因,社会保险费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四)对年度内多交社会保险费的纳税(费)人,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后,即可向主管地税部门申请办理退库手续。
三、有关政策问题
(一)关于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问题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浙劳社老〔2008〕125号),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临时下浮,下浮标准相当于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统筹缴纳部分费款一个月的额度,将2008年11月(属期)的单位统筹应缴费款,视同为2008年全年下浮缴费比例的减征额度,因此,2008年度实际汇算清缴期限为11个月(剔除2008年11月,下同)的应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填报的工资总额、应缴、已缴和汇算应补退的社会保险费,均为2008年11个月的相关数据。对缴费人自行申报的2008年11月工资总额,若无正当理由超过全年月平均额或与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的工资薪金总额差异较大的,将列入重点审核或稽查范围。
(二)关于计费依据
计费依据应严格根据《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金政发〔2005〕104号)的规定计算。
1、工伤保险费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区工伤保险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的通知》(金政发〔2007〕72号)文件精神,必须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计费依据缴纳工伤保险费,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2、用人单位在全员参保的前提下,其单位缴费基数超过市属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即单位年平均职工工资超过49500 元)的,在确定计费依据时超过部分的金额暂允许扣除。问题二:社保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的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问题三: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平时申报是进入网上国税申报,那么汇算清缴也是一弗的,所属期是2010年13月,里面有表格,填写申报就可以了。具体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要你填了之后才能说明白。问题四:汇算清缴工资怎么调整? 2000*人数*12 不超过的就不用调整 超出的按超出部分调增就可以问题五:社保清缴汇算是怎么回事?应该如何应对?求大神帮忙 汇算清缴源于税收术语,但是随着社保缴纳清查力度的加大。很多地方将人社局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员工真实工资缴纳社保也称为汇算清缴了。此举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有企业开始进行合理筹划。我一个朋友是做人资的他们好像是请烟台邦芒人力筹划的。问题六:社保汇算清缴上年参保率怎么确定 各地情况不同,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或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问题七:社保费跨期汇算清缴要调整吗 是的问题八:汇算清缴时,养老保险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吗 5分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可以全额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按缴费紶数不超过5%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2、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全额税前扣除。问题九:关于工资和所得税汇算清缴 1、账载金额是不是填写的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累计发生额?
回答:不是。正如你说的,应付职工薪酬下面有很多的二级科目,因此,账载金额也应当是应付职工薪酬下“工资薪金”二级科目的贷方累计发生额。
2、税收金额是不是填写的11个月的每月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收入额的总数或者说11个月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
回答:不是。从权责发生制的角度看,无论工资是当月发还是隔月发,工资薪金始终都应当是12个月的,因此税收金额也应当是12个月的。
3、因为应付职工薪酬有很多二级科目,除了给员工计提的工资(这里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社保和个人公积金),还有单位缴纳的社保,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等,请问账载金额应该填的是哪个?
回答:所得税清算时,工资薪金、社会保障、公积金、福利费都是分项填写的,从而分项对应各账载金额。当填写“工资薪金”时,应当填写“给员工计提的工资(这里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社保和个人公积金)”。因为这里的个人部分都是代扣代缴的、填列是应当填列计提的数字。
4、税收金额是不是填的给员工计提的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社保和公积金的实际发放的工资数,其实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每月申报的收入额的总数是吗?回答:员工计提的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社保和公积金后的实际发放数并不是个人所得税每月申报的收入额。税收金额应当填写的就是给员工计提的工资。
5、那么无论是个人缴纳还是计入单位缴纳的的社保和公积金如何体现在表上?
回答:个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属于代扣代缴,其实际的费用已经包含在了工资薪金中,因此这部分不需要填写在表上,他实际已经在工资薪金中包括了。单位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属于单位的费用,这部分在清算表中是需要填写的。问题十: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社保费问题 即便你现在补充记账,也不能在2013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减。现在只能是依据2013 2014两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致,允许你在2014年列支2013年的社保费用,并且不做调整。因此,2013年就只能这样了。2014年入账抵减当年成本费用,截止2014年底的效果是一样的。唯一只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了。
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的范围是指《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金政发〔2005〕104号)规定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即市区2008年度实施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办法的网上申报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全部由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应征数的缴费单位不列入汇算清缴范围。
二、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
(一)各纳税(费)人应在2009年2月1日至5月30日通过互联网络(金华财税网www.jhcs.gov.cn)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系统,向主管地税部门申报《金华市区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表》及《扣除项目一览表》的相关内容, 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自行打印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纸质申报表,随税收征管档案一并装订成册后上报主管地税部门。
(二)对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应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于2009年6月15日由地税部门统一向各纳税(费)人委托的缴费帐户扣缴,请各纳税(费)人在委托帐户中存足应补缴的金额,对由于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各分局在2009年7月31日前做好汇算清缴报表汇总和总结工作。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费源结构的分布情况,增减变化及原因,社会保险费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四)对年度内多交社会保险费的纳税(费)人,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后,即可向主管地税部门申请办理退库手续。
三、有关政策问题
(一)关于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问题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浙劳社老〔2008〕125号),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临时下浮,下浮标准相当于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统筹缴纳部分费款一个月的额度,将2008年11月(属期)的单位统筹应缴费款,视同为2008年全年下浮缴费比例的减征额度,因此,2008年度实际汇算清缴期限为11个月(剔除2008年11月,下同)的应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填报的工资总额、应缴、已缴和汇算应补退的社会保险费,均为2008年11个月的相关数据。对缴费人自行申报的2008年11月工资总额,若无正当理由超过全年月平均额或与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的工资薪金总额差异较大的,将列入重点审核或稽查范围。
(二)关于计费依据
计费依据应严格根据《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金政发〔2005〕104号)的规定计算。
1、工伤保险费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区工伤保险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的通知》(金政发〔2007〕72号)文件精神,必须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计费依据缴纳工伤保险费,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2、用人单位在全员参保的前提下,其单位缴费基数超过市属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即单位年平均职工工资超过49500 元)的,在确定计费依据时超过部分的金额暂允许扣除。问题二:社保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的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问题三: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平时申报是进入网上国税申报,那么汇算清缴也是一弗的,所属期是2010年13月,里面有表格,填写申报就可以了。具体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要你填了之后才能说明白。问题四:汇算清缴工资怎么调整? 2000*人数*12 不超过的就不用调整 超出的按超出部分调增就可以问题五:社保清缴汇算是怎么回事?应该如何应对?求大神帮忙 汇算清缴源于税收术语,但是随着社保缴纳清查力度的加大。很多地方将人社局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员工真实工资缴纳社保也称为汇算清缴了。此举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有企业开始进行合理筹划。我一个朋友是做人资的他们好像是请烟台邦芒人力筹划的。问题六:社保汇算清缴上年参保率怎么确定 各地情况不同,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或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问题七:社保费跨期汇算清缴要调整吗 是的问题八:汇算清缴时,养老保险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吗 5分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可以全额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按缴费紶数不超过5%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2、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全额税前扣除。问题九:关于工资和所得税汇算清缴 1、账载金额是不是填写的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累计发生额?
回答:不是。正如你说的,应付职工薪酬下面有很多的二级科目,因此,账载金额也应当是应付职工薪酬下“工资薪金”二级科目的贷方累计发生额。
2、税收金额是不是填写的11个月的每月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收入额的总数或者说11个月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
回答:不是。从权责发生制的角度看,无论工资是当月发还是隔月发,工资薪金始终都应当是12个月的,因此税收金额也应当是12个月的。
3、因为应付职工薪酬有很多二级科目,除了给员工计提的工资(这里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社保和个人公积金),还有单位缴纳的社保,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等,请问账载金额应该填的是哪个?
回答:所得税清算时,工资薪金、社会保障、公积金、福利费都是分项填写的,从而分项对应各账载金额。当填写“工资薪金”时,应当填写“给员工计提的工资(这里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社保和个人公积金)”。因为这里的个人部分都是代扣代缴的、填列是应当填列计提的数字。
4、税收金额是不是填的给员工计提的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社保和公积金的实际发放的工资数,其实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每月申报的收入额的总数是吗?回答:员工计提的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社保和公积金后的实际发放数并不是个人所得税每月申报的收入额。税收金额应当填写的就是给员工计提的工资。
5、那么无论是个人缴纳还是计入单位缴纳的的社保和公积金如何体现在表上?
回答:个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属于代扣代缴,其实际的费用已经包含在了工资薪金中,因此这部分不需要填写在表上,他实际已经在工资薪金中包括了。单位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属于单位的费用,这部分在清算表中是需要填写的。问题十: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社保费问题 即便你现在补充记账,也不能在2013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减。现在只能是依据2013 2014两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致,允许你在2014年列支2013年的社保费用,并且不做调整。因此,2013年就只能这样了。2014年入账抵减当年成本费用,截止2014年底的效果是一样的。唯一只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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