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1、本人于09年1月至12月与公司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6个月一直未有续签。公司在今天与我续签时,我只在公司持有的那份合同上签字了。本合同是一式2份,我持的这份合同续签页上没有公司的盖章,请问这算续签生效吗?如果不算,我是不是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公司赔偿我10年1-6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2、本人于06年来到此公司(有发给个人持有的工资明细单为证)直到09年1月,一直未给我上社保,让我写了一个自愿不上社保的单子,这样的话,我还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告公司没给我上保险吗?如果可以且能成功的话,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3、我所在的公司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这种类型的公司属于国家规定的必须给在职员工上住房公积金范围内吗?
本人就以上3个问题,现因公司一些复杂情况欺骗,请求专家答疑解惑!
万分感谢!
劳动合同和公司未上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可否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赔偿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4 06:06
- 提问者网友:焚苦与心
- 2021-04-14 00:2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4-14 01:26
1、公司不盖章不算正式合同,公司不给你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存在合同欺诈的嫌疑。不过,你只要保留上班证据,以及每月领取工资证据,就可以在一旦诉诸法律时,要求以事实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对方这点小伎俩无法得逞。你要求赔偿双倍工资的前提是对方不签合同,但是目前公司手里有补签的合同,前提不存在。
2、签自愿不上保的单子没有法律效果,你只要咬定是被迫签署就可推翻,如果去告的话,能赢,不过企业补缴的同时,个人也要同比例补缴,个人得不到额外的补偿。
3、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必缴项目,企业可根据效益情况,决定缴不缴,或缴付比例。
2、签自愿不上保的单子没有法律效果,你只要咬定是被迫签署就可推翻,如果去告的话,能赢,不过企业补缴的同时,个人也要同比例补缴,个人得不到额外的补偿。
3、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必缴项目,企业可根据效益情况,决定缴不缴,或缴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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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4-14 02:57
1、没有公章自然是不可视为生效的,况且劳动合同续签后除公司公章以外还需劳动部门鉴证签章才可以。对此你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但结果基本不可能是你期望的双倍工资补偿,原因是你公司利用了法律漏洞,即可解释为已经与你续签但未及时鉴证(未续签和漏签,处罚标准天壤之别),最多是不鉴证而已,劳动保障部门也没那么多精力为你一个人搞的太麻烦,都希望大事化小....
- 2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4-14 02:35
1、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6个月一直未有续签。 尽管合同续签页上没有公司的盖章,但只要与以前的合同没有变化,就还算续签有效。所以不能申请公司赔偿你1-6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2、写了一个自愿不上社保的单子,这个是违法行为,无效的。你还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告公司的。可以要求补交,但不会有赔偿的。
3、公司应该属于国家规定的必须给在职员工上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4、提供一个案例:
〈劳动者无权放弃社会保险〉时间:2010-05-10 10:00 来源:江苏工人报
李先生于2008年3月1日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班,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李先生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今年3月24日,李先生离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该公司表示,去年3月5日,李先生书面声明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公司因此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给了李先生。
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李先生虽然作出书面声明,但根据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既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李先生的书面声明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应为李先生办理社保手续,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给了李先生,那么,李先生就应当返还用人单位发放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但是,该公司的工资发放表上并没有社保补贴记录,且用人单位也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因此,仲裁委对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予支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仲裁委裁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李先生办理社保手续,补缴社会保险费。
劳动仲裁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不少用人单位为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让劳动者作出书面承诺,表示自愿放弃办理社保。殊不知,这种做法属无效行为,劳动者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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