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准备在乙市建一座造纸厂,向市规划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提出核发有关许可证照的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下列关于办理该许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4 22:48
- 提问者网友:世勋超人
- 2021-01-24 16:13
1.[多选题]甲公司准备在乙市建一座造纸厂,向市规划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提出核发有关许可证照的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下列关于办理该许可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如果甲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B.乙市人民政府对甲公司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组织上述职能部门联合办理 C.如果存在行政许可办理人员滥用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情形,则该许可应当撤销 D.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前,拟建造纸厂附近的居民有权要求举行听证E.如果发现甲公司通过贿赂手段获得该许可,则对甲公司在1年内再次申请该许可均不应受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舊物识亽
- 2021-01-24 16:43
参考答案:ABCE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听证程序、撤销情形以及法律责任。申请材料不齐全,也可以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乙市人民政府对甲公司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可以组织上述职能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但不是“必须”组织。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不属于“应当”撤销的情况,而属于“可以”撤销的情况。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所以拟建造纸厂附近的居民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所以选项D说法正确。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1-24 18:13
收益了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