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开除有补偿或者赔偿吗?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5 22:00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3-05 03:26
本人聘用在公交公司办公室(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未在劳动局备案)。本来一直干着办公室的工作,但领导借口公司亏损,不再招人,强行安排本人在做着办公室事情的同时去守公交车GPS的监控,由于每天除了工作,自己也需要有多点的个人时间,所以没有同意,公司领导就威胁说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就写辞职信走人,我听了很生气,所以就直接走出领导办公室了。我就想问问,我该不该写这个辞职信?如果公司就这样开除我,我能有什么补偿或者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3-05 04:03
没有。
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为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外,都属于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为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外,都属于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3-05 05:20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没有法定原因的话,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你双倍的经济害虎愤臼莅铰缝歇俯忙赔偿金,即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