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2007年年末的有关资料如下:营业利润为5000000元,投资净收益为400000元,营业外收支净额为700000元。公司缴纳的所得税税率为25%,发行在外的优先股为50万股,每股股利为2元。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同时董事会决定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
(1)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公司年末的税后利润;
(2)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应分配的优先股股利;
(3)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数额。
1.某公司2007年年末的有关资料如下:营业利润为5000000元,投资净收益为400000元,营业外收支净额为700000元。公司缴纳的所得税税率为25%,发行在外的优先股为50万股,每股股利为2元。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同时董事会决定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
(1)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公司年末的税后利润;
(2)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应分配的优先股股利;
(3)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数额。
1.税后利润 (5000000+400000+700000)*(1-25%)=4575000
2.优先股股利 2*500000=1000000
3.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575000*10%=457500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575000*10%=457500
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数额 4575000-1000000-457500-457500=26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