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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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5 11:44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2-24 12:19
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2-24 12:30
1、人合公司:以股东个人条件作为公司信用基础而组成的公司,人合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必须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
2、资合公司:一个或数个以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做资本金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的公司,资本组合公司以出资为条件,强调资本的结合。
扩展资料:
一、资本组合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其特点在于:
1、具有最强的法人性。公司信用在于公司财产,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不负责任,特殊情形下存在例外。
2、股份转让较为容易,原则上不受限制,特殊情形下存在例外。
3、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相分离。在股东被股东大会选任为董事的情形,虽然当选董事的股东担当公司经营,但其这时的身份已经成为公司董事。
二、人合公司的特点在于:
1、具有很强的合伙色彩。股东之间具有很强的信任性,关系密切。一名股东的重大事项,如死亡、破产、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对其他股东和公司都产生重大影响。这类公司可以看作是具有法人外衣的合伙。
2、股份转让困难。由于公司经营以公司成员个人的信用为信用,故对股东个人的信用特别注重,因而法律为保护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股权转让的限制非常严格。
3、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合一。人合公司中,股东均可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人合公司
百度百科——资合公司
2、资合公司:一个或数个以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做资本金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的公司,资本组合公司以出资为条件,强调资本的结合。
扩展资料:
一、资本组合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其特点在于:
1、具有最强的法人性。公司信用在于公司财产,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不负责任,特殊情形下存在例外。
2、股份转让较为容易,原则上不受限制,特殊情形下存在例外。
3、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相分离。在股东被股东大会选任为董事的情形,虽然当选董事的股东担当公司经营,但其这时的身份已经成为公司董事。
二、人合公司的特点在于:
1、具有很强的合伙色彩。股东之间具有很强的信任性,关系密切。一名股东的重大事项,如死亡、破产、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对其他股东和公司都产生重大影响。这类公司可以看作是具有法人外衣的合伙。
2、股份转让困难。由于公司经营以公司成员个人的信用为信用,故对股东个人的信用特别注重,因而法律为保护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股权转让的限制非常严格。
3、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合一。人合公司中,股东均可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人合公司
百度百科——资合公司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2-24 14:52
人合公司,是指以股东的个人信用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是最典型的人合公司。
资合公司,是之一公司的资本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属资合公司。
- 2楼网友:大漠
- 2021-02-24 13:12
人合性,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之间,存在着某种个人关系,这种关系很像合伙成员之间的那种相互关系。表现在法律规则上,人合性具有以下特点:
1.股东人数的最高限额。在各国公司法中,对其他种类的公司,只规定股东的最低人数,而无最高人数限制,但对有限责任公司,大多规定了最高人数的限制。如韩国公司法第26条规定,股东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法国《商事公司法》第3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有些国家公司法虽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上限人数,如德国、奥地利、意大利等国,但在实践中,这些国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仍然是有限的。
2.禁止公开募集。公开募集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和不特定的任何人募集资本。公开募集是开放性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特有的权利,而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公开募集资本。
3.股权转让限制。各国普遍限制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如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17条规定,只有在经公司承认时,才可以让予部分出资额,并且此项承认需采取书面形式。
4.股东之间关系更多靠内部契约进行约束。组织机构的设置往往根据公司章程来选择是否设立及如何设立,在管理上与合伙比较相似。
5.所有权与经营权并未完全分离。股东既管理着公司又承担着投资的风险,资本与劳动结合较为紧密。这固然使公司丧失了专业化运作的优势,但却是每一位股东更有可能本着既有利于公司又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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