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未毕业的专科生,现在学校要求我们实习半年,结果我就去了一个酒店当服务员,可现在实在干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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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6 23:13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03-16 01:21
想辞职,但老师说我们签三方协议了,不能辞职,我想我问问怎么办,到底能不能辞,用不用交违约金什么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3-16 01:58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只需要提前3天辞职即可;没有正当理由的话单位应该予以批准。
劳动合同法第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和单位不存在一下问题单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赔偿: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和单位不存在一下问题单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赔偿: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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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3-16 03:36
怎么说呢,餐厅服务员其实跟肯德基、乐购超市等所谓的储备干部差不多,职业发展无非是:服务员-领班-经理这样的模式,但是大部分都死在了服务员上,没有多少人能熬到后来的,这个的话需要你自己好好考虑,如果说你对酒店感兴趣、自己又能吃苦耐劳的话那你可以考虑下,如果说对这个岗位兴趣并不大的话我还是建议你另外找个自己感兴趣的职位
- 2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3-16 02:32
你要看你的三方协议上是不是关于违约的违约金规定,如果有的话 应该就得赔偿违约金,我有个同学就是的赔了3000元,而且你的三方协议只有一份,你有你的固定编号,签了之后就没有了。所以 很让人纠结。但是,这并不影响你再找工作,三方协议对学校来说只是一个就业证明,说明学校的就业率有多少。正式工作时一般签的是劳动合同(一般是三年)但是国家有规定,你就是不满意工作,只要提前30天通知人力资源部就可以了,没有赔偿违约金一说。(友情提示,找工作签协议时要看好你签的单位,别是对象为人才市场,这样你只是哪个公司的临时工,公司是不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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