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鉴定但超过十五日可再次申请吗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4 21:20
- 提问者网友:夢醒日落
- 2021-02-14 01:03
不服劳动鉴定但超过十五日可再次申请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2-14 01:55
你好,工伤人员及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2-14 02:27
等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省级结论为最终结论。
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均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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