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10月4日在一 家工厂上班,由于开的是冲压机,9点多冲压机突然失控,不幸4个手指被压碎,现在在开发区医院就诊,手指未复原,工厂要求出院,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住院时先是用别人的名字,对受害者有那些损失或影响吗?
工伤需要如何鉴定,需要做哪些程序,在住院期间需要保留哪些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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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用别人名字做鉴定肯定会比较麻烦 咨询下医生能不能改回来
工伤鉴定程序 一、工伤申请认定时限: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医院的病历收据用药单能留着的都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