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暂住证申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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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9 02:02
- 提问者网友:玫瑰园
- 2021-01-28 14:57
如何办暂住证申领办法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1-28 15:07
办理居住证(暂住证已经取消,全国统一名称为居住证),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规定,以当地公布的《居住证管理条例》为准。
三四线城市非常容易办理居住证,只需要有固定居所,或有用人单位、自主经营的门店(含租房),就能办理。
1、自购住房的,凭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
2、租凭住房的,在房主带领下,凭房主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需要办理居住证本人的身份证,进行办理。
3、务工人员,凭单位介绍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一二线城市,另有特殊规定,有的需要连续在当地缴存至少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甚至更长。申办人应当先搜索所在城市的《XX市居住证管理条例》(或《XX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熟悉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和所需要的资料,去辖区派出所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三四线城市非常容易办理居住证,只需要有固定居所,或有用人单位、自主经营的门店(含租房),就能办理。
1、自购住房的,凭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
2、租凭住房的,在房主带领下,凭房主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需要办理居住证本人的身份证,进行办理。
3、务工人员,凭单位介绍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一二线城市,另有特殊规定,有的需要连续在当地缴存至少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甚至更长。申办人应当先搜索所在城市的《XX市居住证管理条例》(或《XX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熟悉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和所需要的资料,去辖区派出所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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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1-28 15:36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是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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