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寻衅滋事和寻衅滋事的同伙在判刑上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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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8 21:57
- 提问者网友:爱唱彩虹
- 2021-02-28 16:31
我朋友告诉我这个案件被定的是持械寻衅滋事罪,案件里有一人骨折,他没有打人,但是砸了人的门,打伤人的那个跑了,惹事的周一被判刑。听了你们的建议,我叫他去自首,他和我说现在问题是持械寻衅滋事。 请问如果是持械寻衅滋事的话会被判多少年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迟山
- 2021-02-28 17:03
一般在三个月至一年内量刑,每增加一次轻伤害的,加刑3-6个月,持械寻衅滋事的,增加3-6个月。按你说的情节,一年以内刑期,如果你不能证明受害人不是你打伤的,那么可能还要再麻烦些,对方可以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这个骨折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都要承担的,特别在误工费这一块,如果伤者是无职业居民,那还好说,可以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标准执行,而如果伤者是身价很高的职业,那就惨了,比如他是个钢琴家,并且已经跟某公司签订了演出合同,演出的酬金是100万,但因被人打伤后,不能如期出场,不但没有拿到100万的酬金,还要因违约而赔偿某公司损失等等,几百万的损失,可能会判决犯罪嫌疑人赔偿。砸坏宝马和砸坏夏利,刑事责任可能一样性质,但民事赔偿就相差甚远了哦,所以,做事要理智,不要冲动,好好学习,回报父母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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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2-28 18:27
寻衅滋事罪
◆释义:(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主体: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客体: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的公共秩序
◆主观方面: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客观方面:略
◆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7条;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赔偿方面主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情,会有不同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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