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销售商品与需货方签订的合同中总价款中分有商品款,运费款和技术服务费款。其中的运费款我方要通过运输公司给需货方开具运费发票,是不是要反映收入?还是属于代垫对方的费用反映为往来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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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12 00:04
- 提问者网友:暮烟疏雨之际
- 2021-04-11 13:23
销售方销售商品与需货方签订的合同中总价款中分有商品款,运费款和技术服务费款。其中的运费款我方要通过运输公司给需货方开具运费发票,是不是要反映收入?还是属于代垫对方的费用反映为往来帐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4-11 13:28
一、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6条及其实施细则第12条的规定,如果属于价外费用,则你方需作为收入按适用税率一起申报缴纳增值税。
二、如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则不作为价外费用,你方不需要作为收入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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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4-11 18:06
不能反映收入,应在往来帐反映
- 2楼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4-11 16:48
1,你公司为支付的运费属于代垫运费的范围,它应该属于价外费用与货款一起计征增值税。
并且不能作为收入处理,应当做往来帐处理。
- 3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4-11 16:18
运费作为代付款,你要用该笔运费发票的复印件挂“其它应收款”,原件要给对方,(对方走费用 )你不能在收入中反映,应做往来帐处理。
- 4楼网友:狂恋
- 2021-04-11 15:18
运费作为代垫款,不在 收入反映,应做往来帐处理。
- 5楼网友:渊鱼
- 2021-04-11 14:44
属于代垫对方的费用反映为往来帐,不能做为收入处理,因发票也不是你单位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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