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上提及买卖合同上只要有一个人签就行,但是我不知道这个居间协议是否可以约束到买卖合同。。。
第三个人是房东夫妇的儿子,在外地,要下周才能回来。那么,这个买卖合同等着他儿子回来补上,是不是更加稳妥些?
买二手房,签了居间协议,然后买卖合同上,房东产权上的三个人,只有两个人签了,是否有效?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4 13:10
- 提问者网友:情歌越听越心酸
- 2021-04-04 04:3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4-04 05:21
这个居间协议只有一部分的约束作用,房子的产权是三个人共有的,那么买卖必须是经过他家儿子同意的,如果他儿子不回来签字,那么就让他写一份同意出售的证明,然后在办理手续,否则房子最后容易出现问题,就算签了合同,产权所有人因为没有住所出现纠纷,还是很麻烦的。现在这样虽然有效,但是也容易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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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4-04 07:14
合同是成立有效的,如果按照您所说的,合同上说了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各出1%就给他1%就行了,没贷款不需咨询费,如果您那边给了2%可以起诉这家公司,找房屋律师
- 2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4-04 07:00
如房产证上市写三个人名的话,一定就要三人同意签名才可以
- 3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4-04 05:39
必须要产权证上面的所有当事人都在合同上签字才可以,少一个人的签字,都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而且过户时三个人都必须到场,否则无法申请产权转移登记。如果夫妇的儿子回不来,可以做一个委托公证,将他名下的那部分产权公证到业主方的一个人身上,拿着公证书与身份证可以代替其儿子去过户。上面所提到的同意出售证明,是不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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