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一般纳税人如何确定累计销售额?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17:33
- 提问者网友:未信
- 2021-02-01 10:32
问:某公司是商业企业,打算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但如果按照“连续12个月”的累计销售额,必须跨年度才能达到80万元。该公司咨询,一般纳税人认定要求的“连续12个月”可否跨年度累计销售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2-01 11:47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因此,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不是指会计年度,可跨年度累计。 公历年度是指每年的1月1日至年末的12月3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中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连续12个月,包括跨年度的情况,比如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这连续12个月就是一个年度。 假如有一家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2011年7月份成立,2011年8月-2011年12月销售收入为37万元,2012年1月-7月的销售收入50万元,2012年8月的销售收入为10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中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连续12个月,包含跨年度的情况,连续12个月就应为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这连续12个月就是一个年度。年度销售额应为(50+37)万元,而不是(50+10)万元或37万元,这家公司至2012年7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已超过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标准,这家公司8月就可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2-01 12:27
一般纳税人确定销售额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销售额的具体范围应注意把握实质。
其次,不同的销售形式确定收入有具体规定。
第三,税法销售额的确认时间与会计制度有差异。
而税法对销售收入实现则有具体规定:
一是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二是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委托手续的当天;
三是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四是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五是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六是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从两方面的规定来看,会计制度体现出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而税法更注重收入形式的规定,只要相关手续符合税法要件的规定,就标志着纳税义务发生。
最后,销售额的确定还需注意一些具体细节:含税价格与不含税价格的换算;价外费用和返利一般是以含税价格收取的,在具体计算时应将其折算成不含税价格;消费税包括在销售额中,应注意从2001年5月1日起白酒和烟的消费税实行复合型税率,在计算时应注意不要遗漏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