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人可以管理一切印签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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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08 09:36
- 提问者网友:夢醒日落
- 2021-05-07 09:07
合伙企业法人可以管理一切印签章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5-07 09:44
合伙企业法人不可以管理一切印签章。
一、公司各类印签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总经办指定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签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签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备案;
2、印签章保管须填写《印签章登记记录表》,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签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签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签章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总经办副总经理批准,由印签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签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外出携带印签章签批单》,经总经办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签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签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签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签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5、印签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印签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7、印签章移交须填写《印签章移交表》,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二、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签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签章使用损坏;
3、印签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4、印签章停用时须经总经办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签章送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签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四、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部门没有设立会计岗位的由其他财务人员履行其职责)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3、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填写《外出携带印签章审批单》,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总经办相关人员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各出一人;
4、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办相关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5、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总经办相关人员审批后,予以刻制。
五、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印签章保管员应将《印签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汇总存档。
一、公司各类印签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总经办指定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签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签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备案;
2、印签章保管须填写《印签章登记记录表》,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签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签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签章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总经办副总经理批准,由印签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签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外出携带印签章签批单》,经总经办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签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签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签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签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5、印签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印签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7、印签章移交须填写《印签章移交表》,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二、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签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签章使用损坏;
3、印签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4、印签章停用时须经总经办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签章送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签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四、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部门没有设立会计岗位的由其他财务人员履行其职责)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3、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填写《外出携带印签章审批单》,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总经办相关人员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各出一人;
4、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办相关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5、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总经办相关人员审批后,予以刻制。
五、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印签章保管员应将《印签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汇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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