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和承包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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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像風在裏
- 2021-02-19 03:08
承租和承包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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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拜訪者
- 2021-02-19 04:38
问题一:承包和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
首先经营成果的支配权、占有权不同。承包的经营成果归出包方所有,作为承包人仅享受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利益,其利益可按利润一定比例计算,也可按固定金额支付;承租的本质在于其经营成果归承租人所有,由承租人对经营成果进行支配和占有,而出租方仅仅收取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或比例,即租赁费,出租方无权对经营成果进行分配;
第二,所承担的风险不同,前者的风险主要是出包方承担,承包方仅按合同对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及企业产品结构进行日常经营,对于能否按即定合同目标完成,仅对承包人本人报酬(包括日常工资所得和年终按合同所得)的影响,予以相应的全额所得和部分所得,而由此完不成任务所承担的风险由出包方承担。对后者其风险就由承租方来承担,因为对出租方的资产必须是保值或增值,而在经营期间达不到预定目标,抑或是亏损和赢利都属于承租方的。即使与出租方按比例分享所得,于出租方而言损失都相当小,而固定分利于出租方没有任何风险;
第三,承包方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承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问题二:承包和租赁的区别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问题三:承包 承租 租赁的区别 10分承租: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方将企业租赁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在租赁关系终止时,返还所租财产。承包:是发包方在不改变企业所有权的前提下,将企业发包给经营者承包,经营者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按合同分享经营成果的合同。具体详细的不同点解释如下:
☆从基本内容来看在眼里,是承包上缴利润指标以及由此产生当事人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企业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租方对企业财产进行租赁经营,并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利润和租金的区别都是不言自明的。
☆从适用范围上看,承包经营合同多适用于大中型国营企业,而租赁经营合同则多适用于小型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从抵押财产上来看,承包方提供抵押财产不是合同的有效条件,而承租赁方必须明确承租人所提供的抵押财产。
☆从发生亏损上来看,承包企业只要用企业的自有资金补偿即可,而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则必须以抵押财产进行补偿。
☆从新增资产所有权来看,承包期间新增资产的所有权性质与承包前的企业所有权性质是一致的;而在租赁经营的情况下,租赁期间承租方弧其收入追加投资所添置的资产,则属于承租方。附:以下是相同点:
合同双方也必须坚持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合同信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还有很多区别的,不知道这些能不能帮到你。问题四:租赁与承租的区别 两者在某种程度上意思一样.但是出租可以是单方面的一个意图,可以是未发生的.而租凭是双方,是即将完成的或已经发生的.而且租凭通常是个名词.出租是名动都可以用.
租赁就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租赁与借款、买卖等相比,有以下特点:一是租赁是转移财产使用权,而不转移物的所有权,这是租赁区别于买卖、赠与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点。二是租赁具有临时性。租赁不适用于财产的永久性使用,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三是租赁合同为双方有偿合同。问题五:承包和租赁的区别 企业租赁经营与企业
具有明显的区别。租赁经营是
的深化和发展,是比承 包经营的“两权分离”更为彻底的经营方式。两者的区别表现在许多方面。
(1)租赁企业的租赁对象是企业资产;承包企业的承包对象是经营成果。
(2)承租者的经营权受
的法律保护,是较为彻底的;承包者的经营权是在上级主 管部门的控制下行使的,是不完全的。
(3)承租者一经租赁,工资和奖金都予取消,同时还要用个人和家庭财产作抵押,承担着 经济破产的风险;承包者则用不着财产抵押,完不成任务只是按不同比例扣发工资和奖金。
(4)租赁企业的经济效益好,承租者所得的收入越高;承包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承 包者的收入一般不如承租者的收入高。
(5)租赁企业同国家的分配形式以租金为基础;承包企业同国家的分配形式表现为利润。
(6)租赁经营方式主要是用于微利亏损的小企业;方式主要是用于大中型企业。问题六:承包与承揽、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具体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包合同在法律上并未规定明确的定义,但是其范围比承揽要广,通常涉及的是一个经营方面的问题,如土地的承包、酒店(或公司)的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等。而承揽仅仅是一个事务的承接,例如加工一个工具、订做一个广告牌、修理一个机器设备等等。承包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承包方为发包方提供综合的经营管理以及技术,而承揽人只为定做人提供劳务技术。由此,二者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违约赔偿、诉讼管辖方面也存在着某些差别,具体有: (1)合同的订立:承包合同一般法律要求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承揽合同没有此限制。 (2)合同的履行:有些承包合同不能转包他人,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能转包给他人;承揽人可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但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违约赔偿方面:承揽合同中,如果定作人没有向承担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而大部分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这种权利。 (4)诉讼管辖方面:承包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被告所在地,而承揽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承揽行为地。 2、承包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都适用《合同法》。租赁合同(Lease Contract),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问题七:承包与租赁一样吗 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农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农民(承包人)之间关于承包人经营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财产,并交付一定劳动收益的协议。
中国《民法通则》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这是产生该合同的根据。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当事人一方即发包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而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该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合同所确定的是承包人对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的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发包人不仅为承包人提供土地自然资源,还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如农机具),而承包人不仅要交纳税金和约定的承包金,还必须完成规定的生产和定购任务。
按照标的划分,可分为耕地承包经营合同,山林、山地承包经营合同,畜牧承包经营合同,水面承包经营合同和果园承包经营合同等。
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指由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集体组织为发包人,将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交给承包人即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人(个人合伙)自主经营,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得、欠收自补的原则,向国家或集体上交税利,自负盈亏的协议。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点是:(1)当事人一方即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2)合同的目的是为确定承包人对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的经营权,确立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为落实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好坏同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而并不是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3)工商企业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规定,一般不少于3年。内部承包期限,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要求,由双方约定。(4)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是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企业本身。
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等不同行业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依其确定的关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企业为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由企业同其所属机构或职工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称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它是实现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的一种手段,属于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殊形式,同一般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有所不同,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由发包、承包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承包形式;承包期限;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国家指令性供应计划和产品生产计划;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国家资产维护和增殖;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务处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在租赁......余下全文>>问题八:承包和转租有什么区别? “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简称转租。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问题九:承包制与租赁制有什么不同? 股份制与承包制、租赁制有什么区别?
在必修一《经济生活》的学习中,对于股份制、承包制、租赁制等都可以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观点,不少同学觉得它们在经营方式上虽然都是对公有制实现方式的变革,但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比较模糊,因此,有必要对它们进行一下区分。
一、含义不同。承包制(即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指在坚持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的关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管理制度。租赁制(即租赁经营责任制)是指在不改变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将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租给承租者(集体或个人)自主经营,并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股份制就是利用股份公司的形式筹集资金进行生产,调节社会资源分配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与经营管理制度。
二、特点不同。承包制的主要特点是:1企业对国家上交利润的责任明确,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2企业自主权有了一定的保证;3实行了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4承包的方法比较不简单,比较适应新旧经济经营体制转换的要求。租赁制的主要特点是:1两权分离的程度高;2风险大,压力大;3经营动大。我国现行股份制的主要特点是:1企业可以容纳多种经济成分并存;2企业由股票持有者共担风险,共享利益;3企业一开始就有一定的自己财产,能够真正做到自负盈亏。
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形式不同。实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时,所有权都位于企业之外,由国家行政机关来代表,经营者则是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形成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他们的责权利用经营合同的方式来规定;实行股份制的企业,所有权进入了企业之内,由公司的股东来行使,经营权则由董事会和经理阶层来行使。
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企业必须按承包规定进行经营,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只存在部分分离。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承租者除向国家交纳租金和保证国家的财产完整外,企业有较完全的经营自主权,所以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基本上是分离的。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众多,绝大多数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一般都由经理阶层经营,经理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的股东或主要股东,而是具有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专家,所以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完全分离的。
五、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稳定性不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两权分离是采用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由于合同的约束力有一定的法律期限,合同的内容也会随着形式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这两种形式的两权分离具有期限性和不稳定性。股份有限公司的两权分离是一种规范化的、稳定的两权分离。公司一旦成立,两权分离就立即发生,而且只要公司不破产,这种分离一直存在下去。
六、所有权实现的方式不同。承包企业的所有权是通过企业对所有者上交的利润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来实现的。租赁企业所有权的实现主要表现在租金上,租金不和企业经营好坏挂钩,企业有没有收益都要缴纳租金。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则是通过股息和其他股东权来实现的。在一般情况下股息要和企业经营好坏挂钩,是一个经常变化的量(部分优先股的股息除外)
7、企业独立的程度不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是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的经营方式的变革,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某些企业实行租赁或承包经营时,虽然承包(租)者也用一定的财产作抵押,但这些财产并不构成企业的财产,而且数量十分有限,企业没有实行自负盈亏的条件。因此,尽管租赁企业比承包企业的独立性要大些,但从实质上看,它们仍没有成为自主经营、......余下全文>>
首先经营成果的支配权、占有权不同。承包的经营成果归出包方所有,作为承包人仅享受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利益,其利益可按利润一定比例计算,也可按固定金额支付;承租的本质在于其经营成果归承租人所有,由承租人对经营成果进行支配和占有,而出租方仅仅收取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或比例,即租赁费,出租方无权对经营成果进行分配;
第二,所承担的风险不同,前者的风险主要是出包方承担,承包方仅按合同对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及企业产品结构进行日常经营,对于能否按即定合同目标完成,仅对承包人本人报酬(包括日常工资所得和年终按合同所得)的影响,予以相应的全额所得和部分所得,而由此完不成任务所承担的风险由出包方承担。对后者其风险就由承租方来承担,因为对出租方的资产必须是保值或增值,而在经营期间达不到预定目标,抑或是亏损和赢利都属于承租方的。即使与出租方按比例分享所得,于出租方而言损失都相当小,而固定分利于出租方没有任何风险;
第三,承包方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承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问题二:承包和租赁的区别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问题三:承包 承租 租赁的区别 10分承租: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方将企业租赁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在租赁关系终止时,返还所租财产。承包:是发包方在不改变企业所有权的前提下,将企业发包给经营者承包,经营者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按合同分享经营成果的合同。具体详细的不同点解释如下:
☆从基本内容来看在眼里,是承包上缴利润指标以及由此产生当事人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企业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租方对企业财产进行租赁经营,并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利润和租金的区别都是不言自明的。
☆从适用范围上看,承包经营合同多适用于大中型国营企业,而租赁经营合同则多适用于小型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从抵押财产上来看,承包方提供抵押财产不是合同的有效条件,而承租赁方必须明确承租人所提供的抵押财产。
☆从发生亏损上来看,承包企业只要用企业的自有资金补偿即可,而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则必须以抵押财产进行补偿。
☆从新增资产所有权来看,承包期间新增资产的所有权性质与承包前的企业所有权性质是一致的;而在租赁经营的情况下,租赁期间承租方弧其收入追加投资所添置的资产,则属于承租方。附:以下是相同点:
合同双方也必须坚持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合同信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还有很多区别的,不知道这些能不能帮到你。问题四:租赁与承租的区别 两者在某种程度上意思一样.但是出租可以是单方面的一个意图,可以是未发生的.而租凭是双方,是即将完成的或已经发生的.而且租凭通常是个名词.出租是名动都可以用.
租赁就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租赁与借款、买卖等相比,有以下特点:一是租赁是转移财产使用权,而不转移物的所有权,这是租赁区别于买卖、赠与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点。二是租赁具有临时性。租赁不适用于财产的永久性使用,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三是租赁合同为双方有偿合同。问题五:承包和租赁的区别 企业租赁经营与企业
具有明显的区别。租赁经营是
的深化和发展,是比承 包经营的“两权分离”更为彻底的经营方式。两者的区别表现在许多方面。
(1)租赁企业的租赁对象是企业资产;承包企业的承包对象是经营成果。
(2)承租者的经营权受
的法律保护,是较为彻底的;承包者的经营权是在上级主 管部门的控制下行使的,是不完全的。
(3)承租者一经租赁,工资和奖金都予取消,同时还要用个人和家庭财产作抵押,承担着 经济破产的风险;承包者则用不着财产抵押,完不成任务只是按不同比例扣发工资和奖金。
(4)租赁企业的经济效益好,承租者所得的收入越高;承包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承 包者的收入一般不如承租者的收入高。
(5)租赁企业同国家的分配形式以租金为基础;承包企业同国家的分配形式表现为利润。
(6)租赁经营方式主要是用于微利亏损的小企业;方式主要是用于大中型企业。问题六:承包与承揽、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具体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包合同在法律上并未规定明确的定义,但是其范围比承揽要广,通常涉及的是一个经营方面的问题,如土地的承包、酒店(或公司)的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等。而承揽仅仅是一个事务的承接,例如加工一个工具、订做一个广告牌、修理一个机器设备等等。承包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承包方为发包方提供综合的经营管理以及技术,而承揽人只为定做人提供劳务技术。由此,二者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违约赔偿、诉讼管辖方面也存在着某些差别,具体有: (1)合同的订立:承包合同一般法律要求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承揽合同没有此限制。 (2)合同的履行:有些承包合同不能转包他人,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能转包给他人;承揽人可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但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违约赔偿方面:承揽合同中,如果定作人没有向承担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而大部分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这种权利。 (4)诉讼管辖方面:承包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被告所在地,而承揽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承揽行为地。 2、承包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都适用《合同法》。租赁合同(Lease Contract),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问题七:承包与租赁一样吗 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农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农民(承包人)之间关于承包人经营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财产,并交付一定劳动收益的协议。
中国《民法通则》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这是产生该合同的根据。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当事人一方即发包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而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该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合同所确定的是承包人对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的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发包人不仅为承包人提供土地自然资源,还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如农机具),而承包人不仅要交纳税金和约定的承包金,还必须完成规定的生产和定购任务。
按照标的划分,可分为耕地承包经营合同,山林、山地承包经营合同,畜牧承包经营合同,水面承包经营合同和果园承包经营合同等。
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指由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集体组织为发包人,将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交给承包人即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人(个人合伙)自主经营,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得、欠收自补的原则,向国家或集体上交税利,自负盈亏的协议。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点是:(1)当事人一方即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2)合同的目的是为确定承包人对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的经营权,确立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为落实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好坏同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而并不是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3)工商企业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规定,一般不少于3年。内部承包期限,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要求,由双方约定。(4)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是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企业本身。
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等不同行业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依其确定的关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企业为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由企业同其所属机构或职工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称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它是实现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的一种手段,属于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殊形式,同一般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有所不同,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由发包、承包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承包形式;承包期限;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国家指令性供应计划和产品生产计划;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国家资产维护和增殖;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务处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在租赁......余下全文>>问题八:承包和转租有什么区别? “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简称转租。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问题九:承包制与租赁制有什么不同? 股份制与承包制、租赁制有什么区别?
在必修一《经济生活》的学习中,对于股份制、承包制、租赁制等都可以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观点,不少同学觉得它们在经营方式上虽然都是对公有制实现方式的变革,但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比较模糊,因此,有必要对它们进行一下区分。
一、含义不同。承包制(即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指在坚持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的关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管理制度。租赁制(即租赁经营责任制)是指在不改变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将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租给承租者(集体或个人)自主经营,并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股份制就是利用股份公司的形式筹集资金进行生产,调节社会资源分配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与经营管理制度。
二、特点不同。承包制的主要特点是:1企业对国家上交利润的责任明确,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2企业自主权有了一定的保证;3实行了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4承包的方法比较不简单,比较适应新旧经济经营体制转换的要求。租赁制的主要特点是:1两权分离的程度高;2风险大,压力大;3经营动大。我国现行股份制的主要特点是:1企业可以容纳多种经济成分并存;2企业由股票持有者共担风险,共享利益;3企业一开始就有一定的自己财产,能够真正做到自负盈亏。
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形式不同。实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时,所有权都位于企业之外,由国家行政机关来代表,经营者则是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形成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他们的责权利用经营合同的方式来规定;实行股份制的企业,所有权进入了企业之内,由公司的股东来行使,经营权则由董事会和经理阶层来行使。
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企业必须按承包规定进行经营,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只存在部分分离。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承租者除向国家交纳租金和保证国家的财产完整外,企业有较完全的经营自主权,所以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基本上是分离的。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众多,绝大多数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一般都由经理阶层经营,经理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的股东或主要股东,而是具有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专家,所以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完全分离的。
五、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稳定性不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两权分离是采用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由于合同的约束力有一定的法律期限,合同的内容也会随着形式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这两种形式的两权分离具有期限性和不稳定性。股份有限公司的两权分离是一种规范化的、稳定的两权分离。公司一旦成立,两权分离就立即发生,而且只要公司不破产,这种分离一直存在下去。
六、所有权实现的方式不同。承包企业的所有权是通过企业对所有者上交的利润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来实现的。租赁企业所有权的实现主要表现在租金上,租金不和企业经营好坏挂钩,企业有没有收益都要缴纳租金。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则是通过股息和其他股东权来实现的。在一般情况下股息要和企业经营好坏挂钩,是一个经常变化的量(部分优先股的股息除外)
7、企业独立的程度不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是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的经营方式的变革,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某些企业实行租赁或承包经营时,虽然承包(租)者也用一定的财产作抵押,但这些财产并不构成企业的财产,而且数量十分有限,企业没有实行自负盈亏的条件。因此,尽管租赁企业比承包企业的独立性要大些,但从实质上看,它们仍没有成为自主经营、......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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