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不是我们在场的都构成聚众斗殴罪?分别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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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0 02:28
- 提问者网友:沉默的哀伤
- 2021-03-09 19:30
和朋友在一起聚会,晚上准备一起去吃夜宵,大家都起身准备出发了,正好其中一个朋友收到恐吓信息,此信息我来自我这个朋友现女友的前男友,故找他约谈,到现场后我们都站在比较远的地方,他们2人在谈判,对方也有几名同伴也站在旁边,后来女主角出现,由于等的时间比较长了,就有朋友上前去询问结果如何,然后就混乱起来了,我当时我还没反应过来 就被对方其中一名女子扯住衣服,在我脸上一顿乱抓,等我挣脱开来,发现我其中另一个朋友已经躺在了地上,我上前去拉他没反应了,看到地上有血,抬头就看见有个红衣男子拿了刀离我不远,我心里一下就想出事了,就边跑边打120,110。等110到达现场后,被告知我们这1死2重伤1轻伤,当时在医院做了笔录,我们这边另一个同伴随即被带往分局刑侦大队,前两天得知被送看守所了。。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案件已经升级转型了,我想请各位懂刑事案件高人,我们这难道也算聚众斗殴吗?像我这样,包括我那名被捅死的,以及受伤的,既跟对方无冲突,也没动手,难道也算聚众斗殴吗?? 我现在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知道被刑拘的那个朋友是不是先动了手,我也没确切的看到。请问是不是我们在场的都构成聚众斗殴罪?分别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急急急。很忐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3-09 20:13
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多次\持械等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本案一死二重伤的结果发生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至于具体刑种刑期,要视情况而定.
你们到了现场,有人还动了手.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关键要看你们到现场时是否有过和对方打架斗殴的想法和预谋,如果有,那就是聚众斗殴了;如果没有,则到场后产生斗殴故意指使他人动手或积极动手的人,就构成了聚众斗殴,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到你的朋友,你就看他是否指使了他人动手,或自己动手,有的话,则是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期要看他行为的积极程度和所造成的后果等综合考虑.
本案一死二重伤的结果发生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至于具体刑种刑期,要视情况而定.
你们到了现场,有人还动了手.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关键要看你们到现场时是否有过和对方打架斗殴的想法和预谋,如果有,那就是聚众斗殴了;如果没有,则到场后产生斗殴故意指使他人动手或积极动手的人,就构成了聚众斗殴,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到你的朋友,你就看他是否指使了他人动手,或自己动手,有的话,则是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期要看他行为的积极程度和所造成的后果等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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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3-09 21:03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有具体限定,即: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首要分子,即组织策划领导者,在实际斗殴当中,即使其不动手,也是首要分子。其他各级参加者,指积极参与打斗者,包括那些执行积极联络召集任务并不动手的人。本罪本质上属于共同犯罪,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只惩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其他人员予以治安处罚。
2、本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场所的安全秩序和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对象是不确定的多人。
3、本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至于动机有很多,大多都是争勇斗狠。动机可以做为量刑情节。
4、本罪客观方面,即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所述行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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