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某公司一个买了二十年的林场开车三年,从2oo7.1月1日同公司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合同只有本人填写个简历.乙方签名按手印,但合同写有试用3一6个月后转正可是没转,但,我们多次问为什么不转正,公司领导回答是:我们试用期没有解除就算是正式员工,但我转正申请什么都没填.什么保险都没有给我办理,一直到了2008.初又签订了一次劳务合同,我们又要求转正,到了2008年5月中旬,另一个部门要招一名司机,我介绍我的战友,他试用期3个月后公司给他转正了,到了7月份我又签了劳动合同,至今一直没有办理转正手续,现在公司减员,把另一个部门解除,但只有林场在,可想不到把我解除,把另一个部门的司机留下,而公司只赔三个月的工资,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