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国家事业机关单位的临时工,上了九年班单位都没和我签定劳动合同.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要放寒暑假.所以单位也就以此为由拒绝给付假期个工资和最低生活费,总之放假期间是什么福利也没有的.
单位不给买保险说是教育局规定的,一个月发放200元社保补助,但是寒暑假也是没有的这个福利.
现在单位说我们这些临时工是临时的,上班时间只能是一期一期的算,也就是说单位不承认我们上了九年的班,而是说我们上了一个学期几个月的班.
还有天理吗?
找到哪才能要个说法啊,打官司能维权吗,都已经起诉了,但是还是没结果.
老百姓真的就那么无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