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厂两个月了,现在不想做,要辞职。可是经理说满三个月才可以辞职,是这样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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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6-01 10:47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6-01 02:20
我进厂两个月了,现在不想做,要辞职。可是经理说满三个月才可以辞职,是这样吗?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6-01 03:28
有的场子可能是、一家公司一个样、着就看进厂时是怎么讲的了、大多公司都没这个规定、你这种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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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6-01 08:26
一般试用期是三个月是三个月,如果你二个月辞职应该算是在试用期内辞职。根据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因此,你只要提前三天交辞职报告,交接工作后即可离开单位。
- 2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6-01 07:06
经理的说法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相抵触,其说法无效。你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就行了。
- 3楼网友:毛毛
- 2021-06-01 05:44
分情况。
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交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在正式聘用的期限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你在工作了两个月,用人单位还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解除关系,同时向用人单位要求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用人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所以你可以向当的劳动仲裁申请支付双倍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说三个月才可以辞职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 4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6-01 05:22
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领取不到工资及离职手续,你收集证据后,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5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6-01 03:46
放屁,狗屁。试用期是提前一个礼拜递交辞呈。试用期后(签了合同)是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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