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团聚移民一个人两个档案号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08:23
- 提问者网友:刺鸟
- 2021-01-25 11:36
我和我母亲一起申请。她人在加拿大,大使馆发的电子邮件里标明了需要我和我母亲做的事(体检,无犯罪证明等,但是只在信的顶端给了一个档案号,请问这是我们两个公用的么?后来使馆要求补充材料,又给了一个F开头的档案号,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还有,我现在已经18周岁。但是递交材料,着手办的时候我还没到18,这会有影响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1-25 12:21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1. 你和你的母亲申请加拿大团聚移民,在这里你是属于你母亲的附属申请人,你不做为主申请人的!
2. 还以为你不是主申请人,所以,你的案子,不存在你说的什么公用“档案号”的问题,以为你和你母亲的案子是同一个案子,也就是说你不可以独立的存在,也就是说当你母亲的案子可以同过了,你也就可以随之通过,如果你母亲的案子被拒,你也就被拒,这样说你明白吗?
3. 加拿大移民对申请人附属子女的年龄要求是年满21周岁前。所以你刚刚过18岁,还是不需要担心的。
1. 你和你的母亲申请加拿大团聚移民,在这里你是属于你母亲的附属申请人,你不做为主申请人的!
2. 还以为你不是主申请人,所以,你的案子,不存在你说的什么公用“档案号”的问题,以为你和你母亲的案子是同一个案子,也就是说你不可以独立的存在,也就是说当你母亲的案子可以同过了,你也就可以随之通过,如果你母亲的案子被拒,你也就被拒,这样说你明白吗?
3. 加拿大移民对申请人附属子女的年龄要求是年满21周岁前。所以你刚刚过18岁,还是不需要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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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1-25 13:05
是这样子的,慢慢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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