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辞工是怎么说的啊?因本人在工厂上班想要辞工回家,我们部门人手不够老大些都不给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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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30 10:59
- 提问者网友:未信
- 2021-01-29 21:59
劳动法关于辞工是怎么说的啊?因本人在工厂上班想要辞工回家,我们部门人手不够老大些都不给批准。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勒?劳动法按照法律程序怎么走的?求答。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1-29 23:11
劳动者辞职,一般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方如有第38条情形(用工方违法),可随时解除合同,否则,没有经济补偿,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即时解除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0天后如果不给你走,可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相关情况。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即时解除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0天后如果不给你走,可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相关情况。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1-30 00:43
你好,我的回答如下;
1,九三年出生的,不存在老板雇佣童工的问题。
2,按劳动法的法律法规如果您和老板有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需提前3天提出申请。假如老板不同意,您可以自动离职。
3,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您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
如果您的做法符合了上述的法律法规,老板拒绝您辞职您可以自己离开。如果以此为由你给您发工资或者扣您的工资,您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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