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扣押适任证书合法吗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22 19:02
- 提问者网友:孤凫
- 2021-08-22 06:27
我工伤认定后,找县监察大队要求用人单位归还适任证书监察大队说扣押证书是合法的,既然伤残等级认定用人单位不服,那么再次鉴定未下达以前就应按月发工资啊。请问用人单位扣押证书合法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怙棘
- 2021-08-22 06:42
监察大队的答复是错误的,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扣押劳动者的私人物品,包括工资、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 你可以要求劳动局监察大队履行职责,帮你要回证件。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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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8-22 08:14
用人单位无权扣押劳动者的任何证件,物品,财物,你们这个劳动监察的回复是错误的你可以顺便投诉他。
在工伤鉴定期间包括第二次鉴定 单位必须按工伤前一个月的工资为参照标准给你发放工资,如果你们县监察大队这样答复 那么请你直接申请仲裁
- 2楼网友:大漠
- 2021-08-22 07:06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因此用人单位扣押你的证书是违法的行为,应当返还给劳动者。劳动监察大队的说法是错误的,但用人单位可以将该证书的复印件留存归档,而不能扣押劳动都的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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