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注:200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印发该复函予全国各地高级法院,参照适用。
该复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效?参照适用是什么意思?
法院在制作判决是是否可以引用该函?
需要有明确的法条来支持您的回答,谢谢
关于复函的效力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9 04:50
- 提问者网友:相思似海深
- 2021-02-08 21:0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2-08 21:20
参照适用是指参考使用。
该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在全国范围内起到参考作用
该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在全国范围内起到参考作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2-08 22:16
函也是机关公文的一种,在其管辖范围内均具有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的函、案例、解释、通知在全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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