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我卖过一批药给一客户,当时其欠我部分钱,今天我要其还钱,对方却编造理由说我卖给他假农药,提供的证据是农业执法部门当时开具的执法检查单(并没有处罚单)、当地村委会开具的农民损失证明等。但当时在给我打欠条时并没有提出说药有质量问题,包括农民的损失。
这样的说法法院会支持吗?
2年前我卖过一批药给一客户,当时其欠我部分钱,今天我要其还钱,对方却编造理由说我卖给他假农药,提供的证据是农业执法部门当时开具的执法检查单(并没有处罚单)、当地村委会开具的农民损失证明等。但当时在给我打欠条时并没有提出说药有质量问题,包括农民的损失。
这样的说法法院会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