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两人共存款108元。如果乙取出12元。甲取出自己存款的三分之二后。两人所存的钱数相等。问甲乙两人原各存款多少元?
2.有甲乙丙三个人。乙的体重增加五分之一。就等于甲的体重。丙的体重是甲的三分之一。已知甲乙原来的和等于44千克。求三人体重各多少千克。
3.师徒两人各加工同样多的零件。当师傅加工了四分之一。徒弟加工了24个。当师傅完成任务时。徒弟加工了五分之四。师傅要加工多少个零件?
1.甲乙两人共存款108元。如果乙取出12元。甲取出自己存款的三分之二后。两人所存的钱数相等。问甲乙两人原各存款多少元?
2.有甲乙丙三个人。乙的体重增加五分之一。就等于甲的体重。丙的体重是甲的三分之一。已知甲乙原来的和等于44千克。求三人体重各多少千克。
3.师徒两人各加工同样多的零件。当师傅加工了四分之一。徒弟加工了24个。当师傅完成任务时。徒弟加工了五分之四。师傅要加工多少个零件?
设甲存X元,乙存108-X元,
则108-X-12=X*三分之一
再解出X=72
1甲看做单位一,乙剩下部分和甲剩下的一样多,也看做3分之1,相当甲的(108-12)÷(1+1/3)=72元 乙102-72=30
2乙44÷(1+1/5+1)=20 甲44-20=24 丙24×1/3=8
3.24÷1/4=96 96÷4/5=120个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
①解:设甲存了X元,则乙存了(108-X)元
方程可列为:1/3X=108-X-12
1/3X=96-X
X=72
②解:设甲的体重为X千克,乙的体重则为5/6X千克,丙的则为1/3X千克.
可列方程:5/6X+X=44
X=24
则甲=24千克 , 乙=20千克 , 丙=8千克.
③24/4分之一=96(个)
96/五分之四=120(个)
根据计算得,第3题的最后提问应该为徒弟加工多少个?
如果是按照提问的,师傅加工多少个零件,应该为96个.
否则第3题则不符合逻辑.
解答完毕,如有疑问,请继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