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乙和甲买了房子(期房),双方签订合同,但是如果乙方因为天灾,比如出来火灾,合同被烧掉了,乙方还能拿到房子吗
甲方是 房地产公司
乙方合同被烧掉了,怎么办。
答案:6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16:19
- 提问者网友:人傍凄凉立暮秋
- 2021-01-26 00:2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1-26 00:50
去房地产管理机构查看一下,看合同有没有备过案。如果备案手续齐全,那没问题。
否则的话,你到银行看看有没有交款记录等
如果一样资料也没有,那要看房地产公司的诚信了
否则的话,你到银行看看有没有交款记录等
如果一样资料也没有,那要看房地产公司的诚信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鱼忧
- 2021-01-26 04:43
可以的,手续要繁琐一点!
- 2楼网友:十鸦
- 2021-01-26 04:03
还能拿到房子.
- 3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1-26 03:43
可以啊,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就更不用愁了。合同只是你们约定的证明,如果你的合同不在,只要可以证明有约定存在就可以
- 4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1-26 02:56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方有证明责任,证明不可抗力已发生;及时通知了对方;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迟延履行时。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种合同的解除要求发生在履行期届满之前,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这里强调的是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和非违约方必须作过催告,而违约方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履行,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项规定中迟延履行的债务,未必是主要债务,但违约的程度要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以上四项中1、2、4项要求已构成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非违约方不须经催告即可解除合同,而第3项则要求必须经过催告。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当依据法律规定行使了合同解除权之后,也相应地获得了其他法律权利。需注意的是因违约发生的解除权,非违约方一方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这里的违约责任仅指法定违约责任,并非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 5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1-26 02:29
单方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应,要及时找原房主,及时把房过户,过完户后就没什么事了。
多长一个心眼,甲方这么说,不排除人家房子不想卖了,又不想承担违约金,才想出这么一招,做为买方,一定不要心软,按合同约定期限内及时过户,无论对方说的天花乱坠,无论对方说的多么可怜人,一定要是合同约定期间内完成过户。若了合同约定期还没过户,这房子你就那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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