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休假时间和薪资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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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3 15:10
- 提问者网友:伴风望海
- 2021-03-02 18:58
我对员工工伤保险条例并不是很清楚,现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骨折,情况较为严重,工伤假应该是多久,在这期间的薪资待遇应该如何发放,过了工伤假期之后,薪资应该如何发放?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3-02 20:01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报,个人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经过工伤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认定以后,受伤员工治疗工伤要确定一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说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上班,薪资待遇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有按病假工资处理的,有发生活费的,但是无论怎样的待遇,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是法律的规定。
工伤认定以后,受伤员工治疗工伤要确定一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说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上班,薪资待遇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有按病假工资处理的,有发生活费的,但是无论怎样的待遇,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是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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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3-02 22:39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2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3-02 21:08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 3楼网友:一秋
- 2021-03-02 20:55
遇工伤需在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报告点交到保险机构,前提是受工伤员工已购买保险,后期会根据医院药物费用、住院时间等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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