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X日的傍晚,一近邻开车撞死了人。他走的是人行道。对方突然从人行道旁的绿化花圃走下来。交警大队判他负全责,要赔偿死者家属近四十万。他本人现已入狱。
毕竟谁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
而死者家属三天两头携同亲友跑到肇事者家里头闹。在他们家,摆死者遗照,挂白布,放哀乐。将他们家的家禽踢进两三米深的小河道。撬了他们家的锁,换上自己的。曾经一度住进他们家。威胁说要打死肇事者及其儿子。昨日下午还带了四十多个人和一堆玻璃酒瓶,说要把他们家的门窗焊死,一副有人阻止,就要大干一架的样。
肇事一方曾多次与死者家属交涉,希望赔偿金额能够有所降低。毕竟,对家境平凡的人来说,一下子拿出近四十万元,确实不容易。而死者家属拒绝了。
事情就这样一直僵持着。。
请问这样的交通事故赔偿是否有一定有标准?是否有可能通过官司降低一定的赔偿额度?还有死者家属的行为是否违法?希望能够提供具体的法律条文及相应的解决方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