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一批商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全款支付给房开商,但房开商将近一年了仍未将合同备案登记,也可能卖给其他消费者了,一房二卖,不久我查询得知该工程全部以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了,现在我想起诉该房开商,请问:我和银行还有其他可能存在的买房人,谁具有优先受偿权??法院一般怎样判决??
另,我已到当地住建局对我所购买的房屋进行了限制销售。请高手指教!!谢谢了!!急!
房开商将抵押给银行的商品房再卖给消费者!!!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5 08:50
- 提问者网友:我是我
- 2021-02-04 11:4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2-04 13:15
如果房产已经抵押,你即使起诉开发商,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如果真要走清算程序,等到把房给拍卖了,所拍卖的价款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下的余额再清偿你们买房人。到最后你实际得不到几个钱。现在你就起诉开发商把,起诉的理由是违约,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你进行赔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2-04 13:39
你好!
在建工程抵押办理的是土地抵押,不解除抵押登记是办不了产权证的,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按照违约条款进行赔偿,同时开发商的这种行为也严重违反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民事欺诈,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
打字不易,采纳哦!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