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分扣满12分,15天内没去考试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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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5 13:23
- 提问者网友:兔牙战士
- 2021-03-25 04:42
驾照分扣满12分,15天内没去考试会怎样?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3-25 06:15
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11)号令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如果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在15天内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根据(111)号令四十八条之规定,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如果发现驾驶人有上述情形将不予换发新的驾驶证。驾驶人只有参加完教育和考试后方能换发新证。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交警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违反规定继续驾车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11)号令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如果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在15天内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根据(111)号令四十八条之规定,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如果发现驾驶人有上述情形将不予换发新的驾驶证。驾驶人只有参加完教育和考试后方能换发新证。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交警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违反规定继续驾车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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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3-25 07:55
建议及时到交通部门参加学习,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按规定,扣12分的话,驾驶证是不能再使用的,必须参加学习并且通过考试后才能重新使用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2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3-25 06:24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停用,就是你再驾驶车辆被交警查到时就要按无证驾驶对待,
而如果你参加了学习和考试,并通过了考试的,马上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停止使用驾驶证实际上是一种注销的形式,只是采取的方式不同,注销是直接将驾驶资格撤消了,而停止使用是停止你的驾驶资格,也就是承认你有驾驶资格,但暂时被停止了。停止使用在时间上是没有固定期限的,但停止使用到了换证时你还没有参加学习和考试,那么你的驾驶证就换不了,也必须处理,不处理,你的驾驶证就过期了,而过期一年还不换证,就会直接注销,如在注销后两年还不参加学习和考试,则取消驾驶资格,你就得重新学习和考试才能再拿驾驶证了。追问意思就是说15天内没去考试不要紧的,是吧大神大神追答15天内没去考试要紧,,,你的驾照将停用,,大神追问没事,反正又没买车,谢谢你啊追答呵,,这个就没事了,,,你厉害追问卖了下分,实在没钱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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