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人,他出身草根,如今却炙手可热;他年龄尚小,却不失明星范儿;他有着自己的个性,梦想与让人钦佩的勇气。他的名字——Justin Biber.他是我最爱的歌手,也是我的榜样,虽然他还未到17岁,但他是我们90后的骄傲!
结识贾斯汀比伯是因为《Baby》这首歌。当我听见清澈的童声,看见贾斯汀那干净的笑容,我便喜欢上了他。本以为他只是个爱音乐的小孩,在查了他的资料后却发现他不仅仅如此。
贾斯汀拥有我缺乏的勇气。
他在13岁那年在停车场遇见美国当红歌星亚瑟小子,他对亚瑟小子说:“可以给您唱首歌吗?”亚瑟小子说:“如果我们有缘还会再见的。”他的这次毛遂自荐并没成功。可是上天又给了他一次机会,他又遇见了亚瑟小子,这次他如愿了,当他唱完一首歌后,听他唱的人都鼓起掌。就是因为这样,亚瑟小子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且在他的成名路上帮了他很多。可以说,贾斯汀的成名与他的勇气是分不开的。我不禁自问,我敢不敢拦住一个人给他唱首歌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会向你学习的,贾斯汀。
贾斯汀是个亲和的明星。
他与粉丝见面总是跟粉丝们一个熊抱,不像有的明星只是露出机械化的笑容。一次,我看见贾斯汀在和一个很小的女孩拍照时,因为小女孩只有几岁,他微笑着蹲下了身子。就是他的这个动作,让我对他的喜爱又增添了几分。
就是这样一个男孩,他爱动物,爱粉丝,善良,活泼,有才华,勇敢......他有这么多优点,我怎么能不喜欢他?他最爱的一句话:Never say never。意思是永不言弃。这句话也是我的座右铭。我会与贾斯汀一起,慢慢成长,永不言弃!
(看在我这么辛苦的份上,用我的吧!如果觉得好,期待加分!)
随便你从哪里说起啊,只能心里想的,比如说想跟bieber说什么话,如果跟bieber在一起会发生什么事......想到什么就写出来~我上次就无聊的写了篇 看了bieber的演唱会,在后台发生的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