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是什么内容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4 13:32
- 提问者网友:欲望失宠
- 2021-03-04 01:25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是什么内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3-04 02:26
第五十八条 出租车违反下列规定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使用计价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和不执行出租车运价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3次以上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
(二)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三)城市市区内六座以上定线出租客车超员载客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并吊扣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1个月。
(四)六座以上出租车超范围经营不办理包车路单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一)不使用计价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和不执行出租车运价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3次以上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
(二)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三)城市市区内六座以上定线出租客车超员载客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并吊扣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1个月。
(四)六座以上出租车超范围经营不办理包车路单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3-04 04:02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出租车违反下列规定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使用计价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和不执行出租车运价的,处5
00元至1000元罚款;3次以上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 (二)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