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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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8 18:39
- 提问者网友:沉默菋噵
- 2021-03-18 00:46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3-18 01:43
请参考海尔公司的管理制度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3-18 02:23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2)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
第二章 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
第二条
企业每年的质量目标作为年度质量工作的依据,适用于与质量相关之各项作业,各有关部门应负责分管的质量目标项目的制定和统计工作,遵循年度质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自的工作中。
第三条(制定与发放)
技术工程部根据当年质量目标实施情况,于年底制定下年度质量目标,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审核后可提交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直接呈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年度质量目标”应发放到各有关部门做为当年质量工作的依据和努力方向。定量目标应规定数据收集和汇总统计部门。
第四条(统计、核查与修订)
定量目标的统计部门对分管项目定时进行汇总统计,并按季度将计算依据和结果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内部质量审核时亦做为检查内容之一。年度质量目标的修订,需经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报总经理批准。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3)质量策划控制
第三章 质量策划控制
第五条
企业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等时机,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质量策划,以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质量策划根据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进行,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过程。
第六条
质量计划是在质量体系框架内,针对特定的产品、服务、合同或项目,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企业分管品质工作的领导主导产品的质量策划,组织编制质量计划。研发产品部负责新产品的立项、设计文件的输出、部品承认书的编制。技术工程部负责制订及完善产品的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参与产品的质量验证。相关部门配合执行质量计划。
第七条
质量计划制定具体为:
1.研发产品部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时机,应由专人立项并编制“项目企划书”,企划书应对产品的性能指标、市场价位、目标成本、研发费用等作出规则,确保研发阶段产品品质。企业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可行性评审。
2.项目立项后,须确定项目经理、制订“项目控制计划书”。项目执行期间,企业分管领导定期检查项目进度。样机交付评审时,应按规范要求输出齐套的设计文件,并通过样机鉴定验证,必须达到EMC、安规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样机设计完成后,企业分管领导会同项目组、技术工程部、计划部、采购部、品管部及营销、销售等相关人员,必要时邀请顾客代表参加,根据企划书对样机设计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样机软硬件配置的合理性、结构的可靠性、产品技术水平的适切性、投产的工艺性以及整机成本测算的盈利性等。根据评审结果,必要时作出相应修改。
4.样机通过评审后,应制订试生产计划,选择合格供应商,准备试生产相关的临时性技术文件、规范等。使新部品进货检验和试生产顺利衔接。
5.计划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安排部品的采购、齐套。
6.技术工程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和有关设计文件资料编制各类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主导产品试生产验证以及工艺流程的完善和补充。
7.研发产品部项目组跟踪试生产的进度,协同技术工程部解决试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完成部品承认书的发布。
8.试生产后,技术工程部在研发产品部项目组配合下做好试生产总结,提交企业分管领导召集计划部、采购部、制造部、研发产品部、技术工程部及营销、销售等相关人员进行试生产结果的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直通率的指标、故障现象的分布或严重程度、标准工时以及工艺文件、检验规范的可行性、完整性等。评审合格后,可以交付量产;评审不合格,不能投产,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9.新品试生产通过后,研发产品部应发布完善齐套的产品设计文件和标准,技术工程部应整理发布正规的工艺文件和检验规范。
第八条
质量计划的更改与完善具体为:
1.企业分管领导在产品立项及研制过程中,主导项目计划的更改和完善。
2.研发产品部依据产品定型评审的结果及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执行工程变更。
3.计划部主导试生产计划安排的更改和完善。
4.技术工程部在产品试生产后,就工艺水平、部品的可靠性、直通率等方面作出评估和改善计划,并向相关部门提出改善措施,包括提高员工工艺水平的培训、部品更换等。品管部对产品销售后的顾客投诉,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第九条
质量评审中的资源组织分工为:研发产品部负责评估和协调产品在立项和研制过程所需的资金、人力、培训仪器设备等资源。计划部和制造部负责样机定型后试生产和量产相关的场地、库容、物料、人力(工时)、生产设备等资源的安排。技术工程部主导评估生产使用的仪器、制具的购置。**部门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培训。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4)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第四章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第十条
为了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满足生产的需要,责任部门应选择、配置合适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并保持其所具有的精度和功能。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范围包括:企业所有检测仪器、检测软件、检测制具和检测平台(总称仪器设备)。其中,检测仪器指外购的、由法定计量单位定期检定的检测用仪器、计量器具。检测软件指检测用承载信息的媒体,如软盘。检测制具指外购或自制的、自行定期校验的检测用工装器具。检测平台指按要求自行组建的,作为部品检测用的工装,属检测制具范畴。
第十一条
技术工程部负责仪器设备的控制。各使用单位和人员应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并负责维护与保管。
第十二条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的具体办法依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5)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第五章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第十三条
为了正确分清部品、在制品、成品是否经过检验,检验是否合格,责任部门应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以防止未经检验或不合格产品被误用、转序或交付。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范围包括进货部品、生产过程的在制品和成品检验和试验前后状态的标识。
第十四条
品管部主导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IQC、OQC组分别负责进货、最终检验现场样本的检验状态标识。计划部生资组负责进货部品及成品入库后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制造部负责生产现场部品、在制品、成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第十五条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的具体办法依据“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6)分承包商评价
第六章 分承包商评价
第十六条
为了选定合格的分承包方,确保提供品质稳定、交期迅速、价格合理、配合性佳的部品,企业对分承包商执行严格评价与考核,以满足本企业产品和生产的需求。
第十七条
采购部主导分承包方的评价与考核。研发产品部、工业设计部负责分承包方设计技术能力方面的评鉴,并协同采购部进行分承包方的预选。品管部负责分承包方品质保证方面的评鉴与考核。总经理或执行副总负责关键件供货分承包方确认的批准。制造事业部总监负责外协件供货分承包方确认的批准。研发事业部总监负责关键件、外协件以外的部品供货分承包方确认的批准。
第十八条
分承包方的预选、分承包方的评鉴、合格分承包方的确认、合格分承包方的考核、考核结果处理、“合格分承包方名录”的发布和增删依据“分承包商评价程度”进行。
第十九条
工业设计部负责本部门开发部品的供货(或外协)分承包方设计技术能力的评鉴,并协同采购部进行分承包方的预选。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合格分承包方的选择与评鉴分别依据“生产设备控制程序”、“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计量仪器检定和产品检测外协服务单位应选定国家或行业承认的法定计量、检测单位。对每一合格分承包方都应建立档案,分承包方评鉴和考核等质量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由采购部妥为保管。
第七章 部品及客供品控制
第二十条
部品指组成成品的相关部件及配套件如包装箱等。企业对部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为企业产品配套的部品品质能满足要求,为确定合格分承包方、进行批量采购提供依据。控制范围包括企业生产所需所有部品(非顾客提供)之认定。
第二十一条
研发产品部主导新部品认定全过程及相关资料的齐套,品管部协同进行新部品测试工作。采购部配合完成样品及其资料的索取,并完成试产验证所需部品的采购。计划部下达新部品试产任务。制造部负责试生产的具体实施,做好生产各项环节相关记录,并参与结果分析。技术工程部负责新部品进货检验规范的制订及试产验证的跟踪监控。总经理或执行副总批准关键件的部品承认。研发事业部总监批准外协件的部品承认。研发事业部副总监(或助理)有权批准关键件和外协件以外的部品承认。
第二十二条
部品具体控制办法依据“部品认定程序”。
第二十三条
企业对顾客提供产品建立验证、储存、维护和回馈控制,适用于凡顾客提供的用于顾客产品中的部品及相关器材,包括顾客提供并用于顾客产品中的部品、软件、样品、仪器、设备、制具以及有关产品的书面文件等。
第二十四条
商务部接受并组织评审具有客供品的合同,传递信息至有关部门。采购部负责客供品的点收、登记。计划部负责客供品的储存和生产计划的安排。品管部负责客供品的验证。技术工程部负责具有客供品合同的评审及工艺技术接口。生产制造部负责客供品的生产。
第二十五条
客供品具体控制办法依据“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
第八章 进货检验
第二十六条
为了使进货部品及其在仓储期间符合本企业规定的品质要求,企业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部品不投产,满足生产和产品品质的需要。凡生产所需而采购的各类部品均属检验范围。
第二十七条
计划部负责进货的点收、送检与存贮和紧急放行申请。品管部负责部品的进货、期限检验和紧急放行的评审。采购部负责退货和配合进货的点收。企业分管领导负责紧急放行的批准。其中,紧急放行指因生产急需来不及进货检验面放行的部品。
第二十八条
进货检验具体办法依据“进货检验程序”。
第九章 过程控制与检验
第二十九条
自投料到产品入库全过程,责任部门应确定产品形成各阶段影响质量的过程或因素,使其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十条
产品部、技术工程部分别负责产品设计、工艺文件的制定。计划部下达生产任务,技术工程部作生产技术准备。制造部安排生产,使现场文件和资料、物料、工序、仪器设备、环境和人员等均处于受控状态。品管部统计分析制程数据,对质量异常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对特别制造中的特采、紧急放行部品的投产实行品质跟踪监控。技术工程部对特别制造中的新产品、新部品的试生产及工程变更后首次生产实行品质跟踪监控。其中,特别制造指对新产品、新部品的试生产,特采、紧急放行部品的投产以及易引起品质波动的工程变更后首次生产等实行特别监控的制造过程。
第三十一条
过程控制的具体办法依据“过程控制程序”。
第三十二条
为了加强生产过程中在制品的检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转序,责任部门应进行从部品投产到成品包装的生产过程检验,生产出符合顾客要求的产成品。
第三十三条
制造部负责过程检验及例外放行在制品的监控。品管部负责过程首检、巡检和特别制造中的特采、紧急放行部品投产的跟踪监控。技术工程部负责特别制造中新产品、新部品试生产和工程变更后首次生产的跟踪监控。其中,特别制造指对新产品、新部品的试生产,特采、紧急放行部品的投产,以及易引起品质波动的工程变更后首次生产等实行特别跟踪与监控的制造过程。例外放行指过程检验未完成或检验报告收到前而放行的在制品。
第三十四条
过程检验的具体办法依据“过程检验程序”。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0)最终检验
第十章 最终检验
第三十五条
为加强质量控制,责任部门应进行成品的最终检验,确保成品符合标准,满足顾客要求,防止不合格品的发货。
第三十六条
制造部负责最终全数检验和成品交收送检。技术工程部负责编制产品企业标准、成品交收检验规范。品管部OQC执行最终交收检验。
第三十七条
最终检验的具体办法依据“最终检验程序”
第十一章 不合格品控制、纠正与预防
第三十八条
责任部门应对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处置以及通报实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被误用和交付。其中,不合格品指没有满足某个规定要求的部品、在制品或成品。
第三十九条
检验和试验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和书面记录。计划部生资组负责库存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制造部负责生产现场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样本的标识、隔离。权责人员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责任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四十条
不合格品控制的具体办法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第四十一条
责任部门应对现存的不合格原因和潜在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及采取必要的控制,对企业品质活动全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及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不合格得到纠正并防止再次发生。其中,不合格指不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称不合格,它分为不合格品与不合格项,不合格品是针对产品,不合格项是针对质量体系要求。纠正和预防措施又简称CA(Corrective And Preventive Action),指为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的情况的再次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预防措施指为防止潜在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情况的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又简称CAR,泛指提出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请求。
第四十二条
品质变异发现人提出CAR,作出事实描述。品管部主导产品类CAR的分析、跟催和验证。技术工程部主导管理类CAR的分析、跟催和验证。责任部门制订CA计划并执行。
第四十三条
不合格品纠正与预防的具体办法依据“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第十二章 服务管理与客户投诉处理
第四十四条
为规范本企业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产品服务,使服务满足规定的要求。服务管理范围包括为集团客户服务部和最终客户提供的服务活动。
第四十五条
集团客户服务部负责具体的对最终客户的服务。品管部负责由集团客户服务部、最终客户和销售事业部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置。研发产品部负责编制完备的用户使用手册,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十六条
服务管理的具体办法依据“服务管理程序”。
第四十七条
为保证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由品管部负责客户投诉事件的处理和跟催,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处理客户投拆事件,做到让顾客满意,且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四十八条(接受投诉)
客户投诉主要来自销售事业部和集团客户服务部,本企业也接受最终客户的直接投诉。客户投诉由品管部统一处理,其它部门接到客户投诉后均应转品管部。客户投诉内容一般包括:与产品品质有关的投诉,包括产品品质有缺陷、产品规格不符、产品故障等;产品配错或缺少配件、部件等;客户提出的各类提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第四十九条(投诉记录)
品管部接到客户投诉电话、来访、信函、传真后,均应记录于“客户投诉记录表”中,能立即处理、回复客户的,在“处理情况”栏做简要说明;须采取后续处理的,填写“客户投诉受理单”,此时在“处理情况”栏注明“受理单”编号,以备追溯。
第五十条(分析判断)
品管部根据客户投诉内容,确定具体的受理责任部门及是否开立“CAR表”。将“客户投诉受理单”提交责任部门处理,跟摧处理过程。
第五十一条(处理与回复)
责任部门应调查造成客户投诉的具体原因和具体责任者。并提出投诉的具体解决方案(如整机退换、更换部件等)。客户投诉解决办法由责任部门填入“客户投诉受理单”的处理结果栏,经主管核准后,统一由品管部迅速通知客户并做好回复记录。
第十三章 内部质量记录、统计与培训活动
第五十二条
各部门按职能分配负责各自分管的质量记录,品管部对全企业质量记录的控制进行监督和指导,以便取阅和查询,提供产品达到所要求的质量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客观证据。内部质量质量记录包括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记录,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及来自分承包方的有关记录等。
第五十三条
质量记录的具体办法依据“质量记录程序”。
第五十四条
品管部负责选用适合的统计技术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负责数据的收集,及相关统计技术的应用,以验证产品特性和过程能力,并做为质量改进的依据。**部门负责统计技术的培训安排。
第五十五条
统计技术应用的具体办法依据“统计技术应用程序”。
第五十六条
**部门负责组织对从事与质量有影响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素质,以满足工作需求并保证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十四章 质量体系的评审
第五十七条
为使质量体系持续运行,实现企业质量方针、目标,企业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评审,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综合评价,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企业总经理策划并主持管理评审。管理者代表负责管理评审的组织,决议的形成和实施。企业领导和部门主管参加管理评审,责任部门执行评审决议。
第五十八条
管理评审的频次为每年至少一次,间隔不超过一年。管理评审时机取决于以下情况:
A.当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B.当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C.当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D.当顾客投诉连续发生时;
E.内部组织发生重大变化时;
F.当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进行。
第五十九条
管理评审的形式为会议评审(主要形式)、现场评审、总经理做出评审。管理评审内容包括:
1. 内部质量审核结果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效果。
2. 质量体系在外部环境变化下是否持续有效和适用。
3. 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
4. 资源是否满足质量体系的运行要求。
5. 产品质量实际水平。
6. 顾客投诉等质量信息反馈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十条
评审工作分为准备、汇报、评议、决议、修订、归档六个部分。
1.评审前,由总经理进行策划,明确评审议题、目的,由管理者代表进行筹备,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充分准备。
2.管理者代表和各有关部门主管就会议议题,汇报各自分管事项。开始评议前,首先对前次管理评审决议实施情况进行审查,证实决议中规定的任务都已完成。
3.对本次议题进行评议,就质量体系的适应性和运行有效性做出结论性的评价,对体系文件是否需要修订做出决定。对评议发现的系统性问题或缺陷,分析原因,做出纠正决议,指明责任部门或人员及完成期限。
4.管理评审应形成决议,做好会议记录。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签发。决议内容的执行由管理者代表或委托技术工程部跟踪落实。
5.管理评审决议如要求修订体系文件,则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进行。
6.管理评审决议及执行情况等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由管理者代表或委托技术工程部归档保管。
第十五章 质量文件和资料控制
第六十一条
企业对质量体系文件资料的批准,发布和更改等实行严格控制,确保其适用性和完整性。技术工程部负责文件编号、登记、发行、回收和作废;正本文件和资料的保存、管理和信息上网与维护。各职能部门和权责人员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与更改、审核、批准。各有关部门负责维护本部门及网上相关文件。
第六十二条
控制范围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三阶文件、设计文件、记录表单以及外来文件等。其中,受控文件指用于质量控制的文件,任何时候都处于最新版本状态。发行时其上印有红色“管制发行”章。非受控文件一般发给顾客和外部有关人员参考用,发行时为最新版本,其后不对其跟踪更改的文件。发行时,其上盖有蓝色[非管制发行]章。三阶文件指支持程序的工作规范、指导书以及工艺文件。外来文件包括外购标准、规范及顾客提供的资料等。
第六十三条
文件的制订、审核与批准具体为:
1.质量手册:由技术工程部制(修)订,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行。
2.程序文件:由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制(修)订,相关部门主管负责会审,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发行。
3.三阶文件(除设计文件外)及记录表单:由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制(修)订,如仅属该部门职责,责权主管负责审核,部门主管批准后即可发行,否则需经相关部门主管会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
4.设计文件:由研发产品部相关人员制(修)订,研发产品部主管负责审核,经研发事业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行。
5.制(修)订、审核(或会审)和批准文件时,应注重其符合性、完整性和适用性。
第六十四条
文件的发行具体为:
1.文件经批准后交由文控中心编号,按类别登录于“文件一览表”。
2. 文件应按封面所列必须持有该文件之部门或人员名单发行。末列入封面的部门或人员如需要该文件,应填写“文件申领表”,经本部门主管批准后,到文控中心领取。
3.文件发行时,领用人应在“文件签收表”上签名。文管员在文件左下方“收文”栏注明收文者代号(具体代号依据代号规则而定)。
4.受控文件在发放时,在文件右上角加盖红色“管制发行”章,非受控文件一般用于企业外部,以及作为培训、参考等用,处部用文件应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才能发放,并加盖蓝色“非管制发行”章。
5.为了减少发行量,实现无纸化办公,对经批准的文件实行上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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