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纳岗位,如果在递交辞职信的一个月后,公司还没有请到新人来交接我的工作,那么我走人会构成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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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9 04:20
- 提问者网友:萌卜娃娃
- 2021-02-18 14:13
本人出纳岗位,如果在递交辞职信的一个月后,公司还没有请到新人来交接我的工作,那么我走人会构成法律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岸风
- 2021-02-18 14:41
劳动者以书面的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一个月后,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有接替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人选,劳动者而离开岗位,都不违法。
1、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如因第二条情形,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或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如因第二条情形,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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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2-18 15:39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2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2-18 14:54
但我建议你还是等新人来与你交接后再离开,除非你不想在这行业再做下去了。我先前去的一个单位,那里的出纳也是提前走了,工作压了半个月不说而且这边的同事关系都不会相信你了,而且财务这个工作是相互信任的,这个就与职业道德有些许联系了。还有就是天天催他们把新人招过来,这是我给你的建议,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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