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买了别人的房子了,也给钱了, 以赠予的名义给我们家的,说什么是不用缴纳税,能省2000元税的钱,就是找了几个证明人,并且有手印,可是房产证上面不是我们家的名字,我们应该如何办理这方面的过户手续呢??????????? 这样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吗??这个事情现在就算行了吗??
都需要到什么衙门去办理手续呢??税务局吗
关于房产赠予的法律依据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0 15:06
- 提问者网友:那叫心脏的地方装的都是你
- 2021-01-29 18:3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鸠书
- 2021-01-29 20:05
没有过户、不登记你的名字,法律不承认这是你的房子。而且赠与合同对被赠与人的保护程度比较低,就是说赠与人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这个房子毁损或者不能交货的时候,他才要承担责任。
假如他现在又把房子高价卖给别人而且办了登记手续,那这个房子立马是别人的。法律上保护的是房屋登记上的权利人。
是这样,你现在可以依赠与继续走下去,赠与也要进行登记的,好像也要交税只是和买卖合同的税率不同。一旦出现上述一房二卖的情况,你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因为这实际上是用赠与合同掩盖真正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合同。此时,可以请求对方返还房款。但是一切的前提都是你有证据证明你给了钱,你们之间的实际行为是个房屋买卖合同。
假如他现在又把房子高价卖给别人而且办了登记手续,那这个房子立马是别人的。法律上保护的是房屋登记上的权利人。
是这样,你现在可以依赠与继续走下去,赠与也要进行登记的,好像也要交税只是和买卖合同的税率不同。一旦出现上述一房二卖的情况,你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因为这实际上是用赠与合同掩盖真正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合同。此时,可以请求对方返还房款。但是一切的前提都是你有证据证明你给了钱,你们之间的实际行为是个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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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1-29 21:44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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