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 打架斗殴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5 22:30
- 提问者网友:雪舞兮
- 2021-03-25 02:39
意外事件 打架斗殴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3-25 04:09
那要看受伤者的意思了,还有受伤程度是否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了。追问如果受伤程度达到刑事责任标准了怎么办追答那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对方不追究。追问我们四个都承担责任还是追答按你的描述来看,应该是你同事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是他的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其他人不承担责任。追问那就是要掉它耳朵的责任大些,其他人包括我责任小还是没有责任,有人会坐牢吗?追答只就咬掉耳朵这一损害结果来说,你同事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其他人没有责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3-25 04:56
案例1: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范围
卞某,23岁,外国人,系某国在医科大学的留学生。某年5月13日,卞某某遭到医科大学另一外国留学生安某拳打后,蓄意报复。6月10日晚7时许,卞某得知安某在留学生l楼104会客室会客,便手持木棒,到会客室敲门。安某将门打开后,卞某用木捧击打安某。安挣脱后,会同在该校的本国留学生翁某、风某、莫某等7人,手持木棒、手杖等器械,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西端。卞某也和某国留学生朱某、穆某、白某等5人手持木棒和尖型菜刀等,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中部208房间门前,双方形成对峙状态。后双方发生殴斗。在厮打中,卞某手持的木棒被打掉,随手用尖型菜刀乱刺,刺中对方留学生翁某的上腹部,创伤透入胸腔,将肝脏切成局部破损,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下午死亡。
[问题]卞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可否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刑法的效力范围
李学沛,男,26岁,工人。王义勇,男,24岁,工人。李、王二被告均系我国公民。某年10月,该二人受雇在美国轮船上工作。同月24日,轮船停泊于巴西某港口后, .....
卞某,23岁,外国人,系某国在医科大学的留学生。某年5月13日,卞某某遭到医科大学另一外国留学生安某拳打后,蓄意报复。6月10日晚7时许,卞某得知安某在留学生l楼104会客室会客,便手持木棒,到会客室敲门。安某将门打开后,卞某用木捧击打安某。安挣脱后,会同在该校的本国留学生翁某、风某、莫某等7人,手持木棒、手杖等器械,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西端。卞某也和某国留学生朱某、穆某、白某等5人手持木棒和尖型菜刀等,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中部208房间门前,双方形成对峙状态。后双方发生殴斗。在厮打中,卞某手持的木棒被打掉,随手用尖型菜刀乱刺,刺中对方留学生翁某的上腹部,创伤透入胸腔,将肝脏切成局部破损,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下午死亡。
[问题]卞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可否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刑法的效力范围
李学沛,男,26岁,工人。王义勇,男,24岁,工人。李、王二被告均系我国公民。某年10月,该二人受雇在美国轮船上工作。同月24日,轮船停泊于巴西某港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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