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天辞职算不算在试用期?有的厂家说还要加上等的三天,若超过一个月则超过试用期,这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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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14 16:40
- 提问者网友:最美的风景
- 2021-05-14 04:51
第二十九天辞职算不算在试用期?有的厂家说还要加上等的三天,若超过一个月则超过试用期,这合理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5-14 05:53
首先,试用期内辞职是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予以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并且使用期内提出辞职提前三日就可以。但是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你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与单位不存在法律上认可的试用期,法律上的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会存在试用期,那么你提出辞职就不能参照试用期的规定了,你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特别提醒你要记住,你书面提出辞职要有证据证明,这样三十日后你就可以离开单位了,单位没有权利不让你走的。另外,根据你的情况,你比较着急离开单位,并且你们单位存在加班工作和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那么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单位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只要提前提出就可以,也不用受提前三十天的限制。并且你以这个理由提出辞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单位还应从你工作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你加班期间的加班工资,所以目前看你在这件事上是有着主动权的一方,你按照我说的以上理由提出辞职,并且可以告诉单位你可以主张的以上权利,让单位考虑考虑吧,单位要是不配合你,第一你提出辞职后就可以大摇大摆的离开单位,第二、你提出辞职后一年内都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加班费问题提出申请,到时候单位不但要放你离开还要支付你一大笔补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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