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九岁,在八月20号晚上10点多,我骑摩托车挂在一个拉着人力车49岁的中年人车旁,当时直接送到医院,也没有报警,现在他要10000元,我们没有达成协议!现在我不想管了!他还能不能找到什么法律途径?急急急!
人无大碍,就是些肌肉拉伤
交通事故,当时未报警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3 23:10
- 提问者网友:雪舞兮
- 2021-01-03 11:4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鸽屿
- 2021-01-03 11:47
朋友,如果因对方的漫天要价,向你索要一万元,你感到极为不满的话,你要采用逃避和推卸责任的方式,要挟对方,让对方能够对赔偿提出合情合理的诉求,我认为还是可行的;要是以此不闻不问,一走了之的话,对方还是有制约你的方法就是:
对方以弱势群体的身份以肇事逃逸,可向交警部门报警,将事故的经过和案情向交警进行陈述,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十二条之规定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从这一条款中我们知道,对方现在要报警也是可以的。至于你们双方对于赔偿金额的要求相差悬殊,如是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你可以明确的给对方讲,让他去法院起诉你,让法院来判决即可。
对方以弱势群体的身份以肇事逃逸,可向交警部门报警,将事故的经过和案情向交警进行陈述,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十二条之规定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从这一条款中我们知道,对方现在要报警也是可以的。至于你们双方对于赔偿金额的要求相差悬殊,如是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你可以明确的给对方讲,让他去法院起诉你,让法院来判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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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执傲
- 2021-01-03 14:39
他可以报警,我看要看看他的伤怎么样,如果是皮外伤,那要一万有点多,如果对方伤的重的话,要一万就给他一万,不过要写协议,以后都不要找你了,对方要是报警的话,看你有没有驾驶证了,你要是没有的话,还要拘留的。
而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范围内,机动车要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是10000元,也就是不管什么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10000元以内的医药费都是由机动车承担,超出10000元的部分,按交通事故责任分。 你是机动车,不管什么责任,一万元以内的医药费都是由你出的。
- 2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1-03 13:32
报警处理! 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伤害程度(需鉴定确认)、保险情况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等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 3楼网友:鸽屿
- 2021-01-03 12:55
1、楼主问:他还能不能找到什么法律途径?
答:当然能。
他可以到法院起诉。
2、楼主说:人无大碍,就是些肌肉拉伤
答:和这些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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