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快过年了,由于公司有人挑拨离间,我在公司工作不开心,就不想做了,想离职!之前也和他们说过,由于我们是这个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的,所以我就开始请假了,我是5号开始请假,大概11号请了最后一次,我们15号发工资,财务扣了我500多块钱说是我旷工!(发的是上个月的工资,我上个月没请假,没矿工的,就说我这个月旷的,她扣我上个月的钱)
因为我们这个工作是做业绩的,我业绩做的还是比较好,她不想让我走,就扣了我那么多钱,还有每个月的予留10% 我工作10来个月了、算起来都有6,7百,但是她说是年底发的,我没做到年底,自然也就不能拿这些钱了!
她之前还有点带威胁的意思,就说我继续做的话,就把那些工资都算给我,但是如果不做,就扣我500多,连予留的都没有!
因为我们没有相关的合同之类的,钱在她手里,她说扣你就扣你的,我们也实在没办法!我该怎么办呢??这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吗?